“耗费补偿价值论”是黄焕金提出的原创性经济学理论,2023年由线装书局正式出版。其核心主张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 价值=耗费,而耗费必须得到补偿;补偿一旦中断,整个经济过程便失去意义。
围绕这一公理,作者构建了一套与传统劳动价值论既对话又突破的体系,要点如下:
1. 价值实体是“耗费”
无论产出的是畅销品、滞销品还是毫无用处的废品,只要生产过程中凝结了人类劳动、资源、环境等代价,这些代价本身就构成价值。换句话说,“废品也有价值”,只是它未必能“实现”价值。
2. 补偿是价值实现的形式
补偿有两条路径:
- 自给式补偿:生产者自己使用产品,收回成本;
- 交换式补偿:通过市场交换收回货币。
只要其中一条路径完成,耗费就算被“补偿”,价值得以实现;若两条路径皆断,则形成“价值悬空”或“亏损”,但价值本身依然存在,只是无法变现。
3. 区分“价值”与“可实现的价值”
作者把商品区分为“商品”与“能够卖出的商品”,把价值区分为“价值”与“能够实现的价值”。这一区分旨在说明:经济风险的根源在于“价值实现”环节,而非价值创造环节;传统理论把两者混为一谈,因而无法解释亏损、坏账、经济危机。
4. 成本定律:一切成本必须收回
书中提出“成本定律”——任何经济活动只要付出了成本,就存在“必须收回”的刚性要求;长期若不能收回,就会以债务、危机、财富蒸发的形式爆发出来。作者据此提醒:GDP 增速长期低于债务增速的系统,必然走向家庭-企业-政府连锁危机。
5. 伦理与政策含义
- 耗费-补偿错位导致两极分化:一部分人“不耗费或少耗费却获得超额补偿”,另一部分人“超额耗费却得不到应有补偿”,这是贫富悬殊的深层机制。
- 政策上应建立“补偿回溯”机制:对资源、环境、社会代价进行跨期补偿,避免当代人耗费、后代人买单。
- 企业层面应追求“耗费最小化”而非“利润最大化”,因为前者才是可持续的财富生成路径。
6. 与马克思价值论的关系
黄焕金认为,马克思把价值实现局限于“能够卖出的商品”,忽视了废品、滞销品同样凝结了人类代价;而他自己的理论把“耗费-补偿”逻辑推广到一切劳动结晶,从而“补上了劳动价值论遗漏的一半”。批评者则指出:若废品也有价值却无法补偿,理论就沦为同义反复;作者回应:价值与价值实现必须区分,亏损本身仍需“记账”,否则经济核算将失去根基。
7. 现实意义
- 解释“为什么越建设越负债”:很多基建项目只计算当期GDP,却忽视未来补偿流,形成“价值悬空”。
- 解释“为什么家庭债务飙升”:消费信贷让居民提前耗费,但收入流不足以补偿,导致补偿链断裂。
- 提供新的核算思路:把“耗费-补偿差额”纳入宏观统计,可提前预警债务危机与资源过度消耗。
简言之,“耗费补偿价值论”把价值本质从“劳动”前推到“耗费”,把价值实现从“交换”扩展到“补偿”,强调“任何代价都必须有人买单”。这一视角为理解亏损、危机、贫富分化提供了新的逻辑支点,也提示经济政策必须把“补偿链”纳入制度设计,而不仅仅关注“创造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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