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权属
所谓商品就是指自由交换下的产品。没有自由交换,产品就不是商品了。
两个商品的交换者,其权利是平等的,即买和卖由自己做主。
占有权、生产权、或社会上其它任何一个小的、大的权利都可以产生价值。
劳动价值论只是社会权属的一个局部。
举个例子,老板与打工者之间的权属有区别。老板不仅具有和打工一样的劳动力,同时还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老板本身所具有的价值量要远大于打工者。
价值论就是要对权属进行价格实现的研究。
所谓价值分配,就是要按总价值进行分配。老板本身占有的价值大,自然要分得相匹配的剩余价值。这是社会价值能够不断延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