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只是虎符的一半 ——学习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
1844年1月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发表在K·马克思与A·卢格主编的《德法年鉴》2月双月刊上。该文中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①至今还有很大争论。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同时看到该文的另一部分内容。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还没有得到真正理解,其重大的理论贡献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该文,阐明了“价格”这个经济和经济学中最重要的变量随价值和供求变动的规律。
本文作者认为价值是用来说明价格的,谈价值离不开价格。价格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价值潜在地影响着价格。“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只是调动经济学大军的一半虎符,要调动经济学大军,要理解恩格斯此文中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还需要有另一半虎符,需同时注意到该文的“物品的价值不同于人们在买卖中为该物品提供的那个所谓等价物,就是说,这个等价物并不是等价物。这个所谓等价物就是物品的价格”②。这后一点更重要,恰似握在君王手中的那一半虎符。
“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决定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③只有其效用能够抵偿生产费用而有余时,它才能被生产出来,才能被应用。一个只能在实验室产生出来,其“生产费用”远远大于其效用的产品,没有人会买,也就没有人去商业化生产。因而它没有经济价值,简单说,就是没有价值。效用与生产费用的差额越大,物品的价值越大。
“效用取决于偶然情况、时尚和富人的癖好”④,效用的大小,由消费者确认,由消费者愿意为得到该物付出的最大货币额表现;生产费用由生产者确认,由生产者生产该物所花费的最小货币额表现。
“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决定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然后才能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 ⑤“这个基础是交换的唯一正确的基础。”⑥注意这里的“首先”和“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而且“这个基础是交换的唯一正确的基础”。
“物品的价值不同于人们在买卖中为该物品提供的那个所谓等价物,就是说,这个等价物并不是等价物。这个所谓等价物就是物品的价格”,就是说,价格不是价值的简单的货币表现。价值不是一个相对固定的货币额,而是一个效用与生产费用之间的货币额区间。价格是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分配价值——效用(消费者愿意付出货币的最大数量)到生产费用(生产者能够生产出该物品的最小货币数量)——的分界线。
汉语、汉字很好的表明了价值、价格的概念本质。价值,值价也。价格:价者,人+介,介者,界也,价者,人设置的分界;格者,木+各,木分的格。各者,隔也,割也,分也。价格,买卖双方利益的分割界线。
价格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一般在这个价值内,即效用(买家愿意支付的最大货币额)与生产费用(卖家的最小生产费用,成本)之间摆动,调节着买卖双方对价值的分配份额。调节着供求。
价格可能超出生产费用一侧,但不能超出效用一侧,顶多达到效用(买者愿意付出的最大货币额)。当求大于供时,价格向效用一端靠近,刺激多生产;当供大于求时,价格靠近生产费用一端,刺激多消费。供大于求足够大时,价格会小于生产费用,生产者亏损,就不会继续生产该物品。当供给无限大时,就会像空气无限供应一样,价格甚至降到为零。当供给很小,甚至只有一件时,例如名画、文物等的拍卖,就使价格无限地趋近于,甚至等于效用。
价格在效用与生产费用之间摆动,分割价值的规律,正是买卖双方价格谈判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基础。价格的这种分割作用,在多次买卖中仍然保持,就像条形磁铁多次折断,每一段都仍保持着南北两极一样。
“而私有制一旦消灭,就无须再谈现在这样的交换了。到那个时候,价值概念的实际运用,就会越来越限于决定生产,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⑦ “生产费用”能够抵偿“效用”首先是生产的问题,但不仅仅是生产问题,也是交换的问题,甚至是人类一切有意行为的问题,可以说是人类一切有意行为的基本“经济原则”、“价值原则”。
注①②③④⑤⑥⑦分别转引自姜海波著《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研究读本》一书,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12月第一版,2018年6月第3次印刷,第108页、第109页、第108页、第109页、第108-109页、第109页、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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