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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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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问 wswzwzws:既然斯密的方法无伤大雅,为什么马克思不继承呢? [推广有奖]

qf20089 发表于 2026-3-5 21:10:1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5 12:24
先搞清楚价格是如何形成的,这是经济学的分内事,然后再把超出本学科的因素(非经济因素)交给其他学科去 ...
先生如此说,鄙人则是极为期待先生脱离价值而独立的【价格体系】的建立了!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5 22:31:2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5 14:30
成交价格只有在交易规则之下才能够确立,但谁也没有读到过包括交易规则的价格理论,这就是价格理论至今没 ...
你忘了你总是拿来说事的熊彼特的观点了?“当我们探讨经济现象的一般形式,探讨它们的一致性或探讨如何去理解它们的关键时,我们在事实上表明了:我们在此刻想要把它们看作是某种作为‘未知的事物’而需要加以研究的东西,需要加以探索的东西;我们想要对它们追本溯源,直到相对说来是‘已知的事物’,就象任何一门科学对待它的研究客体一样。”

因此,作为经济学的价格理论是追溯成交价格的原因的,而不是为成交价格规定交易规则的。
而你脱离了对原因的追溯把为成交价格规定交易规则作为价格理论成熟的标志,那恰恰说明了你所想要的根本不是追溯成交价格的原因,而是超越于成交价格之上的“上帝的天平”。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0:28:17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5 22:31
你忘了你总是拿来说事的熊彼特的观点了?“当我们探讨经济现象的一般形式,探讨它们的一致性或探讨如何去 ...
熊比特那段话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想要做什么”,第二部分“应该怎么做”。你只抄出来了第一部分。

你应该把第二部分也抄出来,因为讨论重点就在第二部分。一个合乎逻辑的追本溯源方法就在第二部分。只不过,没学过逻辑的国人却又看不懂这一部分。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1:08:3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0:28
熊比特那段话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想要做什么”,第二部分“应该怎么做”。你只抄出来了第一部分。

...
追溯到哪个才是源头与我们的讨论无关。因为我引用的熊彼特的观点已经足以说明,价格理论是追溯成交价格原因的,而不是为成交价格规定交易规则的。
所以,你用没有看到交易规则来证明价格理论不成熟,那你就是否认你自己一直拿来说事的熊彼特的观点,你就是在逻辑上用你自己的矛戳破了你自己的盾。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1:59:51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1:08
追溯到哪个才是源头与我们的讨论无关。因为我引用的熊彼特的观点已经足以说明,价格理论是追溯成交价格原 ...
连追本溯源都不会,那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3:19:0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1:59
连追本溯源都不会,那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你的“交易规则”是从成交价格中溯源溯出来的吗?
如果是,那么你就说一说你是如何从成交价格中逐层地溯出了你的“交易规则”的?
如果你说不出来,那就证明你所谓的“交易规则”就是你的“上帝的天平”,那就是你根本不会追本溯源的明证。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3:38:16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3:19
你的“交易规则”是从成交价格中溯源溯出来的吗?
如果是,那么你就说一说你是如何从成交价格中逐层地溯 ...
成交价格能够确立的原因条件多不胜数,交易双方都各自陈述对自己有利的因素,但唯一不需要陈述的因素就是交易规则。如果没有这个规则,交易无法达成,价格无法确立。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6:49:4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3:38
成交价格能够确立的原因条件多不胜数,交易双方都各自陈述对自己有利的因素,但唯一不需要陈述的因素就是 ...
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共同确定的,因此,交易双方的各种因素中一定有成交价格的原因。如果你无法指出这些原因是什么,那么你的“交易规则”就不是从成交价格中溯出的原因,因而根本就不是成交价格的原因,而只是你自己心中的“上帝的天平”。

好比你说B是A的n辈先祖,但你却连A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那么你所谓的N是A的先祖就不是在溯源,而是在胡说八道了。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8:53:34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6 16:49
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共同确定的,因此,交易双方的各种因素中一定有成交价格的原因。如果你无法指出这些原 ...
交易双方都给出与对方相反的原因,这就叫讨价还价。他们所给出的原因多不胜数,根本无法逐一罗列。唯一不需要争论的就只有交易规则,也就是成交价格得以确立的必备条件,只可惜迄今为止的几乎所有价格理论都缺失了交易规则,因此这些价格理论全部都不及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7 16:37:4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6 18:53
交易双方都给出与对方相反的原因,这就叫讨价还价。他们所给出的原因多不胜数,根本无法逐一罗列。唯一不 ...
无论交易双方如何有不同的原因,总会有一些原因能够使他们达成一致。如果双方连达成一致的原因也没有,那么就不会有成交价格。你不敢否认吧?
因此,按照不能你的溯源不能跳层的说法,价格理论首先就必须从交易双方中去寻找使他们能够达成一致的原因。

现在经济学认为,无论交易双方如何有不同的原因,他们总会有在一定价格下愿意交易的数量。如果在某一价格下双方愿意交易的数量恰好相等,那么双方在这个价格下就有了一致性,这个价格就会成为成交价格。
这就是说,在最直接的层面上,在某一价格下双方愿意交易的数量相等,就是这个价格成为成交价格的原因。

请你回答,在最直接的层面上,在某一价格下双方愿意交易的数量相等是不是这一价格成为成交价格的原因?
如果你说不是,那么请你予以证明。

如果你回答 不了上面的问题,那就证明你根本就没有能力进行逐层的追本溯源,你所谓的“交易规则”也就是你心中的“上帝的天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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