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钱进行考察时,从钱的运动方向来区分,钱的支出属于钱的耗费,钱的收入则属于对耗费的补偿,这是很显然的。
假设某人某天收入了100元,他在当天将这100元全部支出了,那么这收入的100元就是全部被耗费了。
如果他当天没有任何支出,而是第二天才将这100元全部支出了,那么就是在第二天他将前一天收入的100元全部耗费了。
第二天支出与第一天支出相比,只是时间发生了变化,而钱的运动方向根本没有发生变化。因此,第二天的支出绝不会因为晚了一天而不再是耗费,而变成了补偿。
同理,如果某人在一段时间内平均每天有100元的收入,平均每天只有80元的支出,那就意味着平均每天有20元的收入暂时没有被耗费。这些暂时没有被耗费的钱,将来不管什么时候支出,那都是耗费,而绝不是补偿。
因此,当时没有支出的而攒起来的钱就是暂时没有被耗费,其目的则是为了在未来有需要时进行支出,进行耗费。
假设某人攒下了一些暂时没有耗费的钱,而在某一天收入只有100元,但却需要支出1000元时,他就可以将他之前所攒的900元钱来补充当天所需要的支出(耗费)了。
因此,从时间上来看,我们可以把这900元叫做“转移耗费”,从作用上来看,我们可以把这900元叫做“补充(补足)耗费”。但无论如何,这900元都不是对耗费的补偿,因为它的方向就是“支出”,而不是“收入”。
因此,将所攒的钱用于支出说成是对耗费的补偿,就是把支出(耗费)当成了收入(补偿),绝对就是概念不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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