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r 发表于 2026-5-13 07:01 
从“古典”开始,人们就局限于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这一有限范围。显然,这种研究得出的结论就不是普 ...
关于“研究的起点”:
第一,现实的商品世界中,虽然也有许多的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下面统称为自然物),但是,自然物通常都是与劳动或劳动产品相交换的,即便是自然物之间的交换,那也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的。但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却可以不以自然物的交换为基础。
这就意味着,自然物的交换依赖于劳动或劳动产品的交换,是从属于后者的。由此,不懂劳动产品的交换就不能懂自然物的交换,而不懂自然物的交换却可以懂劳动产品的交换。
因此,仅仅就商品理论而言,商品世界虽然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但其中的自然物却不能成为“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逻辑起点。(46上,38)由此,劳动产品的交换就必须放在自然物的交换之前来研究。
第二,马克思要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3,8)这里当然包括了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以土地(自然资源)为对象的交换关系。
但是,“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分别考察了两者之后,必须考察它们的相互关系。”(《导言》(1857年),46上,45)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决定了,以土地(自然资源)所有制为基础的自然物的交换是不应放在资本之前来研究的。因此,在作为资本起点的商品的研究中,当然不应当把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自然物的交换包括在内,而只能在对资本的研究告一段落时才能对自然物的交换进行研究:“如果交换价值不过是一个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那末,不包含劳动的商品怎么会有交换价值呢?换句话说,纯粹的自然力的交换价值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将在地租学说中解决。”(《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13,53)
所以,
你认为作为《资本论》起点研究的商品必须包括自然资源及其产出物,那恰恰
是把马克思早就明确区分了的“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与“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逻辑起点混为一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