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农业风险非“三农”风险
<P>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萧条的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终于在2004年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如上海安信、吉林安华,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如黑龙江阳光,外资保险公司如法国安盟成都分公司等的纷纷开业,极大地鼓舞了关注“三农”问题的人们,似乎我国农业保险迎来了春天。然而,尽管2005年农业险保费收入大幅增长了84.26%,但赔款也增长了94.29%,四家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均未能实现盈利。这个结果给人们不小的震动。<BR><BR> 其实,安信农险采取的是“ZF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在公司成立初期,就确定了“以险养险”的经营方针,即除经营传统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还经营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通过这些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BR><BR> 而安盟保险公司则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保险是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这两部分保险对农民而言是最具吸引力的险种;但对保险公司而言却是最费力且利润率最低的险种,单独做这两种保险是不会有任何公司愿意做的。因此,将“大农业保险”称作农村保险是该公司的经营法宝,即为当地农民提供囊括房屋、机械、牲畜、收获等方面的财产保险,职业工作和个人生活中责任方面的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伤害和养老等“一揽子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先用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来吸引农民向该公司投保,既而用良好的服务吸引农民投保该公司的财产险,甚至人身险。<BR><BR> 显然,安信与安盟的农业保险经营思路从表面上看是不同的,一个采用“以险养险”,另一个采用“大农业保险”的策略;但其实二者的手法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通过能获利的保险项目的利润来弥补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损失。也就是说,二者都不是经营纯粹的农业保险。因为农业风险只是“三农”风险的一部分,农业风险仅指“种养两业风险”。但是,农业风险却是“三农”风险的核心,也是最难处理的。由此看来,安信与安盟的农业保险经营办法是从“三农”问题整体入手,直接经营系统而复杂的“三农”风险,是用以长补短的策略来经营“三农”风险,从而将纯粹的农业风险稀释在一揽子“三农”风险中。其实,农业风险这个“短板”问题只是在这种一揽子处理“三农”风险的办法中被稀释掩盖了,相对以往的办法只是绕着走而已,长期难办的纯粹农业风险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BR><BR> 由此可见,无论是国外进来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还是中国本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经营农业保险并无新招,用解决“三农”风险的一揽子新药只是迎合了ZF急迫解决“三农”问题的心理,而“种养两业险”的纯粹农业风险问题仍然没有被触及。因此,很难说在战略上采用绕着走、在战术上并无新招的那些暂时做起来了的中外农业保险公司能否做得下去?<BR><BR> 二、中国农业保险发展举步维艰的原因解析<BR><BR> (一)传统农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在理论上存在着障碍<BR><BR> 保险是以大数定律为基础的,这意味着投保越多,则保费越低,保障越充足。然而,对于不少农业保险,例如旱涝保险,通常是灾害频繁的地区想投保,而旱涝保收的地区不愿参加保险,这时大数定律就难以正常运用。<BR><BR>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问题,不妨举一个简单的实例。<BR><BR> 假如平均每块作物田每年发生病虫害的概率为户,作物田的产值为V,为简化计算,假定一旦发生病虫害,该作物田将颗粒无收雌定全损)。保险公司承保的同类作物田数量为n,则保险公司每年的赔款期望值E=nPV,赔款的标准差 </P>
<CENTER><IMG src="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getpicture.asp?id=98370&amp;id2=1" border=0></CENTER><BR><BR> 根据中心极限定理,当独立标的数量足够多时,总损失趋向于正态分布。而由统计学原理有,当保险公司只要按在期望值上加二倍标准差的价格来收取保费(仅指纯保险),就可以大于 95%的置信度保证每年的赔款数额小于保费收入;如果加三倍标准差,则可以大于99%的置信度保证每年的赔款数额小于保费收入。此时保险公司对每块作物田收取的保险费为:<BR>
<CENTER><IMG src="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getpicture.asp?id=98370&amp;id2=2" border=0></CENTER><BR><BR> 如果标的数量n很大时,每块单位田负担的保费将接近期望损失VP。这个结论对保险公司来说是非常安全的。保险公司只要按照这个标准收费,需100年以上才可能会有一年人不敷出的情况发生;只要保险公司盈余的年份足够多,则多年的盈余很可能已经足够弥补某一年的可能赤字。然而,这一切的经营安全是建立在保险标的数量足够多以及标的彼此相互独立的基础上的,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BR><BR> 然而,农业风险就难以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之一中的标的彼此相互独立,故大数法则此时失去了作用,不符合大数法则的保险无疑是赌博行为。比如,假设一年内某地病虫害发生的概率为p,而且一旦发生灾害,病虫害所到之处的所有农作物无一幸免。如果对这些作物的自然灾害风险承保,实际上只对一个风险标的进行了保险。此时,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都不起作用。从统计学角度来说,此时保险公司面临的是一个贝努利分布,即灾害不发生,赔款为0;灾害发生,赔款为Vn。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按照损失的期望值加上一定倍数的标准差来收取保费,那么即便保险公司把所有的保费收入都用于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很多年才能积累起足够的准备金来应付一场灾害所造成的损失。<BR><BR> 又假设沿海某对虾养殖基地一年中某品种对虾发生某种病害的概率为0.01,灾害发生时所到之处的所有对虾无一幸免死掉。假设某保险公司在该养殖基地承保了1000户(每户10亩)的水面,每户养殖水面平均价值 200000元人民币。那么,按照传统保险方式,每户养殖水面交保费为:<BR>
<CENTER><IMG src="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getpicture.asp?id=98370&amp;id2=3" border=0></CENTER><BR>保险公司的年总保费收入 TPI(Total Premium Income)为:<BR><BR> TPI=nP=1000×3888=3888000(元)<BR><BR> 然而,一旦发生灾害,仅仅承保的总损失TL(Total Loss)为:<BR><BR> TL=Vn=200000×1000=200000000(元)<BR><BR> 如果保险公司把每年收取的保费全部用于灾害准备金,而且,假设准备金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则保险公司需要 26—27年的准备金积累,才足以应付一次这样的灾害。如果在不到26—27年之内就发生了灾害,保险公司就会因为没有足够的准备金而陷入财务危机,甚至遭遇破产倒闭的严重后果,养殖户也会因此而得不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而陷入困境。<BR><BR> 另外,根据概率统计学可知,上面所假设的灾害在27年内暴发的概率为:<BR>
<CENTER><IMG src="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getpicture.asp?id=98370&amp;id2=4" border=0></CENTER><BR><BR>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即使能够以国际分保的形式将灾害风险在全世界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中进行分散,但一次提前到来的灾害发生,就足以使整个国际保险界蒙受重大损失。面对此种结果,各保险公司将不得不动用自有资本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这种后果是非常可怕的。<BR><BR> (二)传统农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着诸多制约<BR><BR> 首先,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在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且难以防范。以现在出现的禽流感为例,假如某专业养殖村有大量的鸡鸭染上了禽流感,但投保养殖险的饲养户只有几个,于是村里人可能会把所有的死鸡死鸭全部放到仅有的几个投保人那里,去找保险公司索赔。面对这么多的死鸡死鸭,保险公司很难分辨出哪些曾投过保,而哪些没有投过保。<BR><BR> 其次,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比一般保险复杂。一般财产保险的赔款是根据灾前财产的价值计算的,而农业保险的标的是有生命的;价格在不断变化,赔款应根据灾害发生时的价值计算。但此时农作物尚未成熟,要正确估测损失程度、预测未来的产量以及未来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都是极为困难的,因而农险的理赔难度和成本要比其他险种高。<BR><BR> 另外,农业生产在空间上呈现出分散性、在时间上呈现出季节性的特点,这给风险区域划分和确定保险费,以及保险的宣传、签约、定损、理赔等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而保险人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比城镇保险要多得多。<BR><BR> 显然在多数情况下,一旦农业灾害风险发生,杯水车薪救济的ZF面临无险可保的受灾农民,常常只会处于无奈的窘境。其实,不仅我国,就是其他发达国家的ZF也对开办农业保险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另外,由于农业风险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会给保险公司带来破产清算的灭顶之灾,而农业保险经营中的种种制约因素(保险公司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以及国际保险市场现有承保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商业保险公司以现有的传统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来经营纯粹的农业保险就必然会产生亏损,因此商业保险公司自然不乐于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是要么干脆把这些风险列入除外责任的不可保风险,要么仅仅承保部分损失。也就是说,商业保险采用现有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是不能担负起纯粹农业保险重担的。“农业保险是世界性保险难题”的根源就在于此。<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