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就请大家看看,下列文章合乎你的规定吗:
高鸿业教授对凯恩斯需求理论适用范围的误解
二误解
高教授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由是“丰裕中的贫困”,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他还认定,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生产能力与之适应”,所以导致现在的贫困。
我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适用于一切性质的市场经济,它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运行机制的科学总结,从而也适用于我国正在运行的市场经济。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而“丰裕中的贫困”,只是市场经济失衡的表象,决不只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
按你自己的说法,“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而是你列举出的一个理由,那么现在的问题是:
第一,你论证了这一理由为什么成立了吗?--不要反问我,“为什么它不成立”。
第二,既然,这个“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那么,你的表述有点问题:既然不是你自己的观点,那么这是谁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为什么可以用这个作理由来判定高鸿业的观点有误。
第三,“有效需求不足,就需求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是你逻辑中需要的观点吗?请你明示:
如果不是,那么我不想在这个观点的正误上纠緾,但是如果你逻辑中需要这个观点,或者说你确认这是你的分析中必然需要的理由(其实,只要你列举出来了,我就应该认定,你已经把它做为逻辑中的一个环节),那么我想应该和你讨论下下,这个观点的正误,先确认这一下,你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是你逻辑所必然需要的,另外,你是否认为这个观点是对的。
第四,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高鸿业所讲的是,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会出现经济过剩的危机。也就是社会主义是否“必然”会有经济危机。这一点,理论界是有争论的,现在请让你再确认一遍,你的“理由是”,可以否定这些观点吗,如果你真认为是这样,请确认一下,我现在先不就其具体内容能否论证这一问题进行评论,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所列的“理由是”这么大的作用,那么,我们倒是应该好好商榷一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1:59: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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