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xt 发表于 2012-11-25 13:06
第一,事物的质与量是“同一”的。也就是说,同质的事物,才具有同质的量。或则说,同质的量,是无差别的量。所以,同质的前提下,比较同质的量,是没有意义的。换句话讲,将同“质”的东西,做“数”的比较,其前提就须以同质的“量”的存在作为前提。假设:同质的“量”确已存在的话,那么,比较同质的“量”的差别,还有现实意义吗?
于是按照这位的说法,量的差别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钢印数字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存在同质。
但购车的人不计较这个钢印数字,因为压根看不见。除非在购车的说明文件上会存在。于是就看两家厂的生产量了,因为这关系上市场需求的满足与定价。
但根据这位的疑问:“同质的“量”确已存在的话,那么,比较同质的“量”的差别,还有现实意义吗?”
xiaxt 发表于 2012-11-25 13:06
第二,马克思认为,劳动即是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力的耗费。劳动力的耗费形成劳动量。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量。换句话说,劳动力的耗费是以劳动时间来计量的。假设事实如马克思所述。那么,首先要确认劳动力的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解决后,才能谈及劳动力的耗费以及劳动力是如何耗费的,这一类问题。马克思如何定义“劳动力”的呢?马克思说:“劳动力即是劳动能力”。等于什么也没说!后来马克思又说,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还是等于什么也没说!最后,马克思说,劳动力实质是指人的生理学意义上的脑力、体力和神经力,还是什么也没说。这里的“没说”,是指马克思没有将“劳动力究竟是什么”,说清楚,说透彻、说准确、说完整。所以,等于马克思什么也没说。
xiaxt 发表于 2012-11-25 13:06
第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坚持认为,目前找不到计量劳动量的“量纲”,这仅是一个技术性难题,而不是劳动价值论出了实质性问题。它仍认为,只要坚持继续找下去,就一定能够找到。其实,根本就找不到。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不是生产目的,而是生产手段。人们追求的是劳动成果(财富),劳动成果构成人们交换关系的实质内容,劳动成果即是交换实体又是交换手段,或则说,即是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但不是劳动过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