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jiabo 发表于 2012-12-28 13:25
有价格的东西可以完全背离其价值,这就跟劳动没关系了,那劳动价值论还有啥意义?
况且也不需要背离其价 ...
你的这个例子是传统劳动价值论的难题.你的观点正确.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劳动过程三要素,其中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本身,不应该是劳动,而应该被劳动手段(劳动技术)替代.这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按照生产要素分配劳动创造的价值.工人的工资是工人垄断劳动技术或劳动手段所得,地主的地租是地主垄断土地所得,资本家是垄断劳动器材(工器具和材料)所得.
"劳动手段和劳动工具存在根本的区别,把两者归类为劳动资料不妥.劳动手段是由人体器官和方法有机构成,而劳动工具是与人体没有联系的.由此,我们可以把劳动过程三要素规定为劳动手段(相当于主帖中的劳动技术),劳动工具(相当于主贴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把劳动资料这个说木清的概念抛弃."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ge=1&from^^uid=55406
对于劳动和生产过程来看,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技术是劳动过程的三个不同的界别。劳动对象主要就是自然资源,劳动资料包括劳动工具和机器,劳动技术是指劳动者的技能技巧。
在现实中,地主垄断劳动对象,资本家垄断劳动资料,工人垄断劳动技术。
地主通过垄断土地获得剩余劳动,资本家通过垄断劳动资料获得剩余劳动,工人通过垄断劳动技术获得剩余劳动。
垄断获得性劳动形成的价值,是垄断价值。
垄断劳动对象(自然资源)的获得性劳动表现(形成)为地租。垄断劳动资料(工具和机械)的获得性劳动表现(形成)为利润。垄断劳动技术(技能技巧)的获得性劳动表现(形成)为工资
地租,利润和工资,作为价值去购买使用价值,形成对使用价值的分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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