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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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讨论][原创]十五大、十六大对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略谈 (新手试发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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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1-12 15:22:00
[转贴]给光明网友的回复录 (13)

回55楼:

 题目:一致与不一致
      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说既是价值分配论,又是价值创造(生产)论,而且这种分配论的来源就是这种创造论。将二者割裂开来,是不妥当的。
      ——
那就请先生读一读《资本论》三卷。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作为创造价值的公式是马克思反对的,作为价值分配的公式是马克思陈述的社会现实,没有妥不妥的问题。

我认为,“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说既是一种创造论,也是一种分配论。作为创造论,它否定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的劳动创造论;作为分配论,它掩盖了资本、土地对劳动的剥削。

作为创造论,是马克思反对的;作为分配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延续了他在《资本论》第一卷谈剩余价值的方式——对社会现实进行“陈述”。对于马克思的这种“陈述”,有人认为是对现实社会的揭露、批判、控诉,认为马克思同样反对“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这种分配论;也有人马克思只是“陈述”而已。我个人持前一种观点,所以才说,这样的创造论和分配论是一致的,将二者割裂开来,是不妥当的。
     ……

回58、59楼:

  先生认为:劳动参与收益分配“侵犯了资本的所有权,减缓了资本的积累的速度”与生产条件所有制相冲突!

 我认为,首先,劳动参与收益分配不是对资本所有权的侵犯,而是劳动权的归还、回归。

其次,就公有制资本而言,其收益原本就是一 部分用于积累(扩大再生产),一部分用于消费——通过再分配用之于民。“共享”完全可以做到只将用于消费中的一部分直接分配给劳动,即将通过再分配用之于 民中的一部转换成初次分配直接留给劳动,由劳动者自己支配,或用于生活消费,或用于私人投资。“共享”只不过是部分收益的分配途径的转换,不会导致公有制 资本积累的减缓。

再 次,就私有制资本而言,“共享”会使资本获得收益的份额相对缩小,但不是无利可图,对私人资本积累速度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个人意愿。由于国家仍然 可以利用政策进行引导,所以,即使一时有所减缓,也不会发展到有人担心的那么可怕地步。私人资本一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包括以减少投资甚至撤资相威胁)来阻 止“共享”也是不可置疑和完全可以理解的。

至于“共享”与“生产条件所有制”的关系,我的看法是:就生产要素而言,“生产条件”包括两大要素——劳动、资本。在我国,劳动已经是低级阶段的自主活动(我个人的看法),资本更是公有制已经占据主体地位。与非社会主义相比,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特色。因此,“共享”符合这样的“生产条件”的要求,并不构成根本的冲突。

——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相适应的生产条件性质:第一,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第二,劳动力的私有制。按劳分配也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个人对此没有异议。我国的现实是:第一,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主体);第二,劳动力的私有制。

正 因为第一个条件还不全面,所以,按劳分配只能是未来的分配方式。也正是由于(公有制为主体)基本具备了第一个条件,我认为,应该变资本“独享”为劳资“共 享”,“共享”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现实“生产条件性质”相适应的收益分配方式,能够正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实的“生产条件性质”。

……

回60楼:

变革分配方式从生产条件所有制入手……

如前所述,正是由于第一个条件的性质有了改变,我才认为已经具备了变革分配方式的基本条件。不再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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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粗体字均引自光明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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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以南 发表于 2008-1-12 16:39:00
都是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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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1-12 20:09:00
--  作者:长江以南
--  
都是高人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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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发如此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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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1-14 12:04:00
[转贴]给光明网友的回复录 (14)

63 楼:

题目:怎样认识我们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
          副题:回复61楼(1)

   我还是坚持认为先生的"任何分配方式的变革都是生产方式变革的反映"的观点是正确的。这就是说,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不同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不同的分配方式。
……

——看来分歧在于怎样看待“生产方式”?怎样定义中国目前的“生产方式”?


我的看法其实很简单: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方式性质不同的社会。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按照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观点,社会主义就应该决定他自己的分配方式(即使是初级阶段)。

依我看,分歧看似在于怎样看待“生产方式”,其实还是在于中国目前是否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如果有人告诉我说,对中国目前的“生产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定义的话,我会相信的,但由于我在这方面学习、思考太少,所以根本无法去妄谈怎样定义的话题。

“依据我认为正确的这个观点,劳动→工资、资本→利润的分配方式就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

——有人提出:中国现实的状况=社会主义的政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你怎么看?

我说“依据我认为正确的这个观点”,就是先生的“任何分配方式的变革都是生产方式变革的反映”的观点。——有人提出:中国现实的状况=社会主义的政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使我的视野又开阔了一些。由于对其阐述一无所知,不敢妄加评说。不过我认为,每个国家的状况都及时具体的,又是复杂的,而计算式的表述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太抽象、简单。

“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会有自己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
——我们还没有实现这种分配方式,说明我们还够不上“社会是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马克思把这样的社会称作“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是这种社会的分配方式。中国不是这样的社会。

我不能反对先生这样去理解。个人只是认为,我们还没有、还不能实现按劳分配,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不能以我们还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来说明我们还不是社会主义。和以往的社会形态一样,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有一个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

“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
——这是一种误解,私有财产占国家经济压倒性比例说明中国是怎样的生产方式?中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更可能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是不是先生掌握着私有财产占国家经济压倒性比例的数据?我看,即使有这样的数据又如何?因为私有财产并不等于私有制资本。如果真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来判断,我国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误解”的也可能是我,也可能是先生。这,可能是我们在认识上的一个根本的分歧。

“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作为新的生产方式,应该有‘反映’这种生产方式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不会把私有财产占国家经济压倒性比例的社会称作社会主义社会,包括它的初级阶段。


中国还处于并 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符合所有制形式起决定性作用的判断,是中国对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的正确判断。对现实社会历史方位的判断,只能从现实社会 自身的实际出发。更何况,如果马克思的观点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社会性质的话,那么,公有制占主体的事实足以说明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即使私有财产 占到了压倒性比例,也不能成为否定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根据,马克思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判断标准。

“由资本独占全部收益的‘独享’就已经不再是天经地义、神圣不可改变的”。
——我回答过你!没有“神圣”和“天经地义”,只有竞争——积累过程的竞争。国有财产相对私有财产由压倒性比例,下降到颠倒过来的压倒性比例。

没错!先生与我都有过相互问答。分歧主要在于对后果的看法有差异。先生认为,“共享”将造成国有财产相对私有财产由压倒性比例,下降到颠倒过来的压倒性比例的后果。而我则认为,“共享”不会对公有制资本的再投资产生消极影响,后果也不会有先生所说的那么严重。

另外,我还有一点不明白:在谈“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时,先生认为:——这是一种误解,私有财产占国家经济压倒性比例说明中国是怎样的生产方式?中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更可能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在谈“共享”的后果时,先生认为“共享”的后果将是——积累过程的竞争。国有财产相对私有财产由压倒性比例,下降到颠倒过来的压倒性比例。不知道在先生心目中,中国目前究竟是私有财产占国家经济压倒性比例还是国有财产相对私有财产由(占)压倒性比例。是哪个比例能够说明或者决定中国的社会性质。

“社会主义就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来变革旧的分配方式……”
——“应该”,这是最不可靠的托词!简单的逻辑推理!

社会主义社会 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方式性质不同的社会。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按照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观点,社会主义就应该决定他自己的分配方 式(即使是初级阶段),就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来变革旧的分配方式。这样的推理可能是过于简单,也不一定很“逻辑”。但从简单的推理中我得不出“不”应该结 论。“托词”?我不是很理解先生的意思,是说换成“应当”还是别的就好些?不过我说习惯了,应该说“应该”的地方我还是会说应该,应该说“不”应该的时候 我就会说“不应该”。请先生海涵。

“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的本质是所有制,应当完善的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没错。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确应该注重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所有制是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表现、反映的。分配方式、制度就是表现、反映所有制的一种重要形式。创建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制度与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并不矛盾。

“分配方式的变革也不应该无所作为,而是应该起‘决定’作用”
——分配方式从来就没有起过决定作用!

别开分配方式具有“反作用”不谈。先生的引文也有误。我的原文是:

社会主义就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来变革旧的分配方式——由资本独占全部收益的分配方式,通过多方面的不断创新和变革来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尽管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但对分配方式的变革也不应该无所作为,而是应该起“决定”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只能是向着按劳分配方向发展的过渡形式。

先生在选取和引用时,显然丢掉了“社会主义”或者说“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个应该实施变革的或者说应该有所作为的主体了。

“只能是向着按劳分配方向发展的过渡形式。”
——私人所有成分少一点,按劳分配多一点,这就是过渡!

个人认为,选择让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在收益分配中逐步提高劳动所得,是向按劳分配过渡的正确选择。

“所以我认为,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确立的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原则,是对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
——所以我认为,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确立的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是一个信息,是调整所有制的信息。

这表明我与先生在从不同的角度解读同一个信息。

“‘共享’收益的分配方式,是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分配方式”。
——是私人资本超越公有资产的助推力量。

在尊重先生观点的同时,我保留:“共享”收益的分配方式,是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分配方式的个人看法。

        因为,先生的观点和我的看法都只不过是一种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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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粗体字均引自光明网友回复.

25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1-14 12:14:00
[转贴]给光明网友的回复录 (15)

回79楼:

感谢***先生回复!

个人很赞同您“发展生产力不能眼看着毁社 会主义制度。我们是完全可以做到不毁社会主 义制度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越来越清楚了——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真正的共产党,新中国的本质。也是新中国同旧中国区 别的本质。也是中国式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区别的本质。”的看法。很想继续读到您的“未说完”的话语。

十七大就要开了,我在回您的帖子中所说的“社会主义所面对和要回答的就是两大基本课题:1,如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的课题。2,怎样逐步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配的课题。”一定会是大会的重要内容。

可以预见,“共建、共创”和“共富、共享”必然成为大会对这两大课题的“共识”。至于如何阐述,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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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是17大召开前夕-07-10-13光明网贴出的本人给网友的回复。

26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1-14 12:23:00
[转贴]给光明网友的回复录 (16)

***先生在回复中提出: 

社会主义制度,不解决民生问题不行。解决民生的问题,也是有两种本质不同的路子

在下曾说:赞同先生的观点!先生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

我认为,认真学习17大关于“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论述,有助于加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在下曾说过:“共建、共创”和“共富、共享”应该是大会(17大)对发展和分配这两大课题的基本“共识”

17大关于
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共识也正是大家的共同心愿。

拙贴认为,15大、16大提出和确立的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原则是对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现在,17大进步提出了“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在下认为,这是对贯彻、落实——劳动与资本“共享收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益分配思想、原则的深化和提出的要求。

愿网友和先生继续就收益“共享”的话题进行讨论! 

27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3-31 19:09:00
          劳动者的共同期待!

         如果说,15大提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16大确立劳动等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是对阶级社会的由生产资料(资本)独占全部收益的分配方式突破,那么,17大将“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列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则预示着未来将实现对阶级社会的由生产资料(资本)独占全部收益的分配制度突破

        收益分配方式由资本“独享”到劳资“共享”将是人类社会分配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历史性进步。期待着新的收益分配方式的制度——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的出现、和逐步健全——劳动者的共同期待!

2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3-31 19:17:00
读新浪网友《劳动者的社会主人地位和彻底解放的基础》有感:  

     “生产过程是多种生产要素组合与转化的过程,各种生产要素或经济资源可分为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两大类。
”——《劳动者的社会主人地位和彻底解放的基础》

      [个人有感]:没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的要素与物的要素的组合与转化的过程,就是劳动要素与生产资料(资本)要素的组合与转化的过程。

  “人力资本作为一种资本投入,劳动者充分运用其具有的知识、才能和智慧,其活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大于自身的价值,在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一部分作为资本的投入必须收回成本,用于补偿过去已经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过去学习等支出的时间和精力创造的价值(现在为旧价值)。”——《劳动者的社会主人地位和彻底解放的基础》

  [个人有感]:工资(薪金)性收入是劳动者(人力)所“创造的价值中”的必要劳动。劳动力仍然是商品,工资(薪金)性收入的这个性质也没有改变。

  (劳动者)“同时,还必须取得资本投入所要求取得的回报,即分享企业的利润,实现人力资本的产权。”——《劳动者的社会主人地位和彻底解放的基础》

  [个人有感]:人力资本应该“分享”利润——通常所说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这正是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个重要进步之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制度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从15大提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16大确立劳动等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到17大将“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列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表明我们已经从思想理论创新步入了制度创新的阶段。

  这可以让我们看到,由生产资料(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劳动)、劳动不参与收益(剩余劳动)分配的历史行将结束。一个由劳动要素、资本要素“共享”收益,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历史即将到来。这,将是发生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人类社会分配史上的一场重大变革!

  遗憾的是,对15大提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16大确立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分配的原则、17大提出的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至今还有许多人没有(更多的是不愿意或故意不)做上述解读。

2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6-14 13:32:00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一项原本不该忽视的伟大成果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由(生产资料)资本要素占有全部剩余劳动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的收益分配方式提出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设想。而象我们今天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收益分配的方式、原则、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里却没有现成的构想。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终于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15大),确立了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16大),把建立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7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重大创新!和重大突破!

    遗憾的是,如此伟大的成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遭到了误解和曲解。别人不重视、不珍惜,要误解、要曲解并不奇怪。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希望我们党和党的理论家、宣传工作者们自己能珍惜和重视这一伟大成果。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对30年来改革、开放做总结回顾时再也不能忽视这一伟大成果——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这方面的文章提到过这一伟大成果。我们广大劳动者更期待这一伟大成果早日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能糊口的工饷……”,靠劳动致富、劳动的确能致富的理想!


3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08-6-17 15:39:00
 不应该让遗憾再继续下去!

引用29楼:

……

遗憾的是,如此伟大的成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遭到了误解和曲解。别人不重视、不珍惜,要误解、要曲解并不奇怪。希望我们党和党的理论家、宣传工作者们自己能珍惜和重视这一伟大成果。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对30年来改革、开放做总结回顾时再也不能忽视这一伟大成果——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这方面的文章提到过这一伟大成果。

我们广大劳动者更期待这一伟大成果早日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能糊口的工饷……”,靠劳动致富、劳动的确能致富的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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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主义?我认为,小平的“本质论”讲的就是最根本的问题,讲到了关键处、点子上,是典型的”中国化“、“中国话",是通俗易懂的”百姓化“、”大众话“。

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如果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手段,是基础,那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逐步实现”的目标、目的。

如果认为小平同志的说法没错,如果不是误解或者有意曲解老爷子的论断,那么,社会主义所面对和要回答的就是两大基本课题:

1,如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的课题。

2,怎样逐步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配的课题。

关于第一个课题,应该说,我们已经找到了答案。

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我们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综合国力已经明显增强。这说明我们已经找到了正确的答案——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经济手段)相结合——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还必须不断完善)。

关于第二个课题,应该说,还是处于探索之中。

近些年来,收入差距被拉大并呈不断扩大化的趋势已经说明,社会主义也存在着两极分化的可能。因此,“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小平语)。

怎样逐步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配的课题,是必须回答和解决的课题。

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确立的“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原则,从理论上对第二个课题作出了正确的回答,是对自阶级社会以来,由生产资料(资本)独占全部收益的否定。——我们已经从理论原则上对这一课题作出了回答。

而解决这个课题,则需要通过制度创新,通过“劳动参与收益分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逐步解决。——十七大已经提出了建立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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