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一直认为是前进道路上和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必须“扎扎实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六大在第一次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确立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劳动”是参与收益分配的主体和将“贡献”作为第参与分配、获得收益的依据。
如
果说十五大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实现了收益分配在理论上的飞跃,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十六大把“劳动、资本、技术和
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确立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则无疑是对十五大的配理论上飞跃的继承和进一步深化,为“劳动”的解放树起了新的里程碑。
1.
十五大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实现了收益分配在理论上的飞跃,为“劳动”参与收益分配构建了基础,十六大在这个基础上为“劳
动”的解放树起了新的里程碑。我们本应该早一点获得这样的认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这个“飞跃”和“里程碑”有些太不起眼了,至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甚至仍被有意无意误解、曲解。
2.十六大确立的原则,是符合马克思关于劳动解放思想的原则,是符合广大劳动者盼望通过自己的劳动、辛勤的
劳动能够致富的心愿的原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相适应的原则,是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分
配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
3.这是社会分配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对由资本(生产资料)独占全部收益分配史的否定。劳动,将告别不参与收益分配的历史,劳动,将逐步从经济上获得解放,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将作为主体登上收益分配的历史舞台。
4.实施这个原则,让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参与收益分配,将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真正成为“富民”劳动,成为逐步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劳动。
5.
实施这个原则,将使广大劳动从更多、更具体、更直接、更具实惠的切身感受和体会中,体验和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与非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不同,有利于实现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的大政方针,有利于落实“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不断
拉大、消除两极分化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6.虽然在十六大确立的原则中没有出现“收益”这两个字(多少有些遗憾),但与十五大所说的“收
益分配”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原则所说的分配的对象、客体依然是“收益”。正如不能把劳动者获得了工资性收入解释为劳动者享受到了按劳分配的权利一样,决不
应该因为十六大确立的分配原则中没有“收益”这两个二字,就将这一重大原则有意无意地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曲解为非收益分配或者劳动不参与收益分
配的原则。
7.个人认为,从劳动的解放、从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角度,重新加深对十五大提出的“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和十六大关于“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的原则的理解和认识,很容易发现其理论上的飞跃和新的里程碑的意义。
8.小平同志说过,“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必须靠自己的制度创新来避免发展过程中两极分化的老路,必须靠自己的制度创新来逐步消灭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必须靠自己的制度创新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
党
的十七大应该进一步重视这项理论成果,旗帜鲜明地坚持“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按照十六大确立的原则,推进“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创新。只有这
样,才能使重大的理论成果不会被“束之高阁”,不会被逐渐淡化,不至于被曲解了的“非收益分配论”或“劳动不参与收益分配论”所淹没、取代。[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8 20:28:43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2 0:21: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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