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ntianweng107
1188 2

[财会实务] 企业破产时管理人取回在质物的问题请教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粉丝

副教授

7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9537 个
通用积分
3.9819
学术水平
2 点
热心指数
4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36936 点
帖子
468
精华
0
在线时间
59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4-23
最后登录
2024-5-23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请教下各位:

如果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500万元债务以市值为800万元的可流动的证券做质押,现甲公司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

请问:管理人在通过优先偿还乙公司债务取回该笔可流动的证券时,应当 付给乙公司 500万元? 还是 800万元? 是否 可以 付给乙公司 800万元?

多谢各位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企业破产 管理人 500万 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 人民币 管理人 证券

沙发
kupp123 发表于 2013-2-24 16:11: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应该只能还500万,因为担保的偿还 是按照变现后的钱返还原先的债务数量,而不能按照担保变现的价值去偿还,首先这是违反物权法的,属于流质。另外偿还债务的担保是有特定对象的,如果多还,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破产法的精神。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xintianweng107 + 1 + 1 + 1 热心回复的精彩帖子,必须给高分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藤椅
xintianweng107 发表于 2013-2-24 17:22: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kupp123 发表于 2013-2-24 16:11
应该只能还500万,因为担保的偿还 是按照变现后的钱返还原先的债务数量,而不能按照担保变现的价值去偿还, ...
好回复,谢谢啦~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ck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4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