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ntianweng107
3770 1

[财会实务]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取得的债权是否可抵消?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粉丝

已卖:1846份资源

副教授

7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9549 个
通用积分
4.7019
学术水平
2 点
热心指数
4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36933 点
帖子
467
精华
0
在线时间
59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4-23
最后登录
2025-8-3

楼主
xintianweng107 发表于 2013-2-24 20:54:58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2009年试题·旧)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万元的货物,未能及时收到货款而形成债权


正确答案是D


请教下各位:丁的情况是否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的情况?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可行使抵消权呢?还望解答,谢谢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债务人 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 第四十条 正确答案 债务人

沙发
xue0213 发表于 2013-2-26 21:25:07
我的理解是,继续,说明受理之前就在进行,受理后继续执行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xintianweng107 + 1 + 1 + 1 正解。要想把注会题做对,真难呀。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ck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8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