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gch2003在2007-9-7 13:09:00的发言:
4楼的朋友注意到了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的区别,这是很关键的一点。需要做区分,但是兄弟不太认同您的这种解释。在旧的制度下面,掌权者应该是既得利益者,而且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如果一种改革,能使得这些既得利益者们变的更好至少不会变的更坏,如果这种改革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改革是可以继续下去的,我想是有这种可能性的。有些改革改革应该不是一个零合博弈,不是你死我活的过程。当然一项改革要所有的既得利益者都认可,难度比较大,首先我们在讨论问题之前,必须要严格界定什么是既得利益者?什么是利益?这个对利益的划分会不会随着时间或者观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呢?评价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是不是既得利益者的标准是什么?
您可能没理解我的意思。
本来我希望用俗语可以更戏剧化的表达,现在可以换一个说法(Let me rephrase my question
):
1、所有利益的产权束,可以分为两大部分:被明晰确定的和不明确的。
2、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在博弈的地位不同,前者是规则(包括正式的和隐含的如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的制定者,后者只是参与者。
3、因此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所面对的两部分产权束划分,是绝不一样的。
4、掌权者只会因为自身需求偏好的变化而变化选择,举例来说:拥有绝对权力的暴君不会因为民间的饥荒而不吃最好的食物,除非吃腻了。如果他主动加大劳动强度,降低生活标准,说明他不具有“绝对权力”而是受约束(外在或内在的,例如内心的道德标准)。
结论:
1、正如您所说的,(基于自利人假设),掌权者应该是既得利益者。但这一命题反过来并不成立,因此“既得利益者做出让步的成功改革”是存在的,“掌权者做出让步的成功改革”不存在。
2、我认为,“既得利益者做出让步的成功改革”需要满足下几个条件,以防止出现“囚徒困境”或“路径依赖”或“锁入”。
3、“如果这种改革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改革是可以继续下去的”,我对这句话保留意见,如果是这样,帕累托最优就会自动成为一般均衡。而现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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