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学生们上课,有人提了一个问题,大家帮我看看:
A公司给B公司发盘。B公司首先做还盘,要求降价5%。然后B公司又按照A公司的发盘做了个接受(同意A公司原发盘价格)。还盘和接受同时达到A公司。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我的意见是合同可以成立,B公司的接受可以看成对前面发盘的撤回。但,公约上找不到依据。请各位达人指教~~~
不胜感谢!!!
楼主: yangj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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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员] 还盘和接受同时抵达发盘人,合同是否成立 |
初中生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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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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