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从利己的目地出发,而最终全社会达到利他的效果。但纳什均衡对此提出挑战,纳什均衡:从利己目的出发,结果损人不利己,既不利己也不见利他。
我认为这两者可以结合,
1,斯密的理论是从全社会为出发点,而纳什是以两个人为出发点,当纳什的博弈进行多次后,有可能会达到斯密的理论。
2,以‘囚徒困境’为例,A从利己目的出发,B的选择只能是坦白,相对B 而言,坦白比抵赖是一种利己,即A的选择使B 达到一种相对利他的效果。
因此两者可以结合,纳什并非对斯密的理论是种饽论。
以上仅是我的一家之言,如有谬误,还望各位纠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