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斯密的手,必须先要理解洛克和休谟。
洛克的观点可以归结为:让个人自己及家人过上好日子,是个人的责任,而履行这个责任,就必须对自然资源施加艰苦的劳动,个人的人身、劳动及财产就必须有明确的所有权。剥夺所有权,就是剥夺个人的劳动果实,剥夺个人对自己及家人的责任。
休谟的观点则可归结为:任何个人难以单打独斗、离群索居而获得好的生活,因此,要协作、分工和互助。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尊重各自所有权的基础上,进行协作、分工和互助。
在两位先哲的肩膀上,斯密才说出了总结性的话:你获得你所需要的肉、酒和面包,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傅和面包师傅的怜悯心,而是出自他们的私心。你不是去激发他们的怜悯心,而是激发他们的利己心,让他们知道,把这些你所需要的东西给你,对于他们是有利的。
如果不懂洛克和休谟,你如何理解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