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事业设计商业模式
刘常勇
中山大学企管系
企业经营是一种创造价值的过程,由于这种价值是符合顾客利益,因此企业才能藉由为顾客创造价值获取利润。新技术或新产品本身未必具有价值,除非它们经由商业化(commercialization)的过程为顾客创造价值,而商业模式就是为陈述这种经由商业化创造价值的过程。我们可将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又可称为营运模式或经营模式)定义为一种能将各项投入资源转化为利润的经营方式,而创造利润正是设计商业模式的最主要目的。对于新事业开发而言,设计商业模式就是为新事业规划一条能将市场机会转化为商业利润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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