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要说清楚!特别是在驳斥别人的情况下,我要是任性的话觉得你这种人不值得再理或驳斥了——但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坦诚包容你的。
第二,别说灰色的,就是黑色的——从自私的角度而言,达到目的没有被逮住而受到制度惩戒,是其“幸运”,被逮住而受到惩罚就是活该——不是么?制度不是万能的,制度的紧箍咒是以一定概率或风险存在的,如果这种风险太太低或为0或以包容为名取消,那么这种紧箍咒干脆不要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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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实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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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我对“王进事件”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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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眠......请在春天来的时候叫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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