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中,教材提到“应当在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然后在例21-1(2007年1月1日承租人A向出租人B预付租金15万元,租赁期3年,租金总额75万元)中,2007年1月1日的会计分录为借 长期待摊费用 15万元。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借记的是15万元而不是75万元或其他数字?假如承租人没有预付租金的话,还需要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吗?如果要的话是要记多少呢?
谢谢!
楼主: erickin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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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助] 【求助】关于经营租赁中的“长期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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