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centmemory在2007-12-28 10:20:00的发言:在曼昆的宏观经济学中,讲到汇率一节时,先说实际汇率取决于名义汇率和两国产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后来又构建了一个由向右下倾斜的Nx曲线和S-I的垂直线决定的实际汇率的模型(小国模型),在后来又讲道名义汇率由实际汇率决定。到底谁决定谁啊,我都看晕了。汇率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毛病就出在“决定”一词的混乱。如果不采用“决定”这种字眼,也许不会“晕”。
直接标价法下,实际汇率的本质是,外国的一个商品篮子,能换到本国的多少个(相同的)商品篮子。由此不难看到,实际汇率的量纲是1(如果硬要区分两国的商品篮子不同,量纲可以相应调整,这不是紧要的;紧要的是,区分“不同的商品篮子”可能使实际汇率丢失了不少的“纯粹”意义)。
按此意义,直接标价法下,设E是名义汇率,P*是外国一般物价水平(同一个商品篮子,在外国,要用多少外币才能换到),P是本国一般物价水平(同一个商品篮子,在本国,要用多少本币才能换到),则实际汇率e=EP*/P。该式是实际汇率的“计算式”,或者说,此式告诉我们,根据哪些量可以算出(了解)实际汇率。
如果两国货币的实际汇率不等于1,直觉上,我们第一个反应似乎就是,其中某国“吃亏了”——因为此时,一国能用本国的一个商品篮子换到另一国更多的(相同的)商品篮子。这似乎不太“理性”(或者“合理”),所以,合理的(“应该”)是,一国的一个商品篮子(应该)能够且只能够换到另一国的一个(相同的)商品篮子。
如果你持有上述(所谓“应该的”)思想,我们就说你主张“购买力平价说”(PPP)。在这种思想下,无论两国的名义汇率、一般物价水平如何变动,都(应该)“万变不离其宗”——(应该)使实际汇率为1。
实际汇率的定义或者说PPP听起来很合理,但实际上很难成立:这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原理上的原因:真能在两国找到“完全相同的”商品篮子吗?即使某一时刻碰巧找到了,另一时刻某国的商品篮子不会变化吗?商品篮子应该包括哪种各多少比例的商品?即使一国明明知道实际汇率远不等于1,该国就一定“吃亏”吗?名义汇率何以成为一种战略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