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现状点,然后才有谁侵害谁的问题.
也就是说,只有先确定权利归属,才有外部性.
如果你的现状点是免予烟尘侵害,那么我吸烟就侵害了你.这种对你有影响(有害影响)的行为,就产生了外部性。并且要求交易费用足够大,保证外部性难以交易或内部化,我们才能看到外部性的现象。否则这种有害或有利的影响可以顺利交易,那就成为了商品,从而看不到外部性的现象。
一般的讨论,并没有给定现状点的前提下,来讨论外部性这一问题。
现状点会影响产出
不同的现状点,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或者可能什么样的制度就要求什么样的现状点)决定了产出。
其实,现状点就是权利界定。但理解起来要比权利界定更广泛。
一个社会有n 个人,每个人的现状点可能并不是明确给定的,(由文字法令确定其权利)。虽然宪法限定了人们的基本权利,但是针对人们的实际上的现状点,并不是完全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不同社会,人们的现状点不同,相应的制度不同,产出不同。
粗略的想法。市场里,人们的现状点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命安全)和私有财产为社会所承认。军队里,军人的现状点是有p的概率牺牲,要求绝对服从.
军人和公民的现状点不同,这也是不同组织制度所要求的.
刚刚想到,比较乱,望各位网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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