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uss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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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 批 孟 凡 贵 的 谬 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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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eau 发表于 2014-1-18 17:16:3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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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翔实的数据和周密的计算得出:1978的中国,基于“可支配收入”的“城乡收入比”为9.5,“基尼系数”为0.61;评价为:“不可接受的贫富分化” 。基于“纯收入”的“城乡收入比”为17.67,“基尼系数”为0.704;评价为:“极其恶性的两极分化,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如农奴制)或可出现”。
该文的所谓详实数据我们稍后就会看到是如何用庸俗经济学的那套囫囵吞枣的伎俩来使得不明就里的人盲目迷信其诡辩的。
不过在那些被明眼人一看就识破的数字背后,该文已经忙不迭定性了:
毛泽东时代社会可划分为三个阶级:农民、城镇职工、高干;阶级分布特点为:“阶级内相当平均,阶级间兀然陡立”——“平等地狱”和“平等天堂”比共存。
文章完全偷换了阶级的定义,把收入差距的划分简单等同于阶级的划分。即便如此,其所谓阶级内平均阶级简陡立的现象其实适用于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依然存在严重的“城乡差别”,并在“城乡差别”之外又开辟了许多新的、激烈的、多元的贫富分化途径;但占据中国“贫富分化”主要体量的“城乡差别”在有效缓解,“贫富分化”总体在降低。随着允许农民自由谋生,随着农民工的合法化,随着近年来农民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不仅农民的“货币收入”在快速提高,而且城市公共资源也越来越多地被农民共享。“城乡二元社会”的壁垒正在被打破,正在向着“最初步的”社会公平迈进。
文章一开始要批贫富差距,但马上就开始用城乡差别来替换掉了贫富差距。洪木林之辈对此显然欲盖弥彰之心急迫。今天城市内和农村内的贫富差距扩大到尖锐不可调和的程度在这里唯恐被提及。
提到社会公平,但前面自己不得不加上“最初步的”。这个最初步的是相对于什么来说的呢?我们看下去:
文章反驳农村生活中部分生活资料的免费属于有损健康的性质,但是其提供的例子却是:
吃水的确不花钱,却是以降低生活质量、损害健康、缩短人均寿命为代价的。如果有城市人坚持练习“辟谷”,生活成本也一定不会太高。河南有个温县,温县有个村子叫赵堡,那里的豆腐鲜嫩细滑,皇上吃了都叫好。因为那里“点”豆腐用的不是专业卤水、不是石膏、不是葡萄糖内脂,而是平常的井水。“卤水点豆腐”的机理在于卤水可以使豆浆中的蛋白质凝固、沉淀为豆腐。人的血浆、体液也是由蛋白质构成的;人若喝了可以“点”豆腐的“水”,结果可参考杨白劳。
杨白劳和井水点豆腐是如何扯上关系的,文章没有办法说明,但却指出:
90年代初以来,国家在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标准》,截至2012年,农村饮用水改造率已达81%,常见的饮用水疾病(如“氟牙症”)在青少年一代已基本消失。“城乡人均寿命差距”由12岁缩小为5岁,“农村饮用水改造”功不可没。
用讴歌最近20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替换掉了原本要论证的贫富差距。已经属于偏题。这种偏题是洪木林之辈在这个论坛里经常耍的鬼把戏。为的就是用不相关的东西来博取心理素质低下者对原主题追究上的动摇。
燃烧柴草也是以降低生活质量、损害健康为代价的。常年烟熏火燎,会使人较早失明和患支气管炎。有资料显示,在存留“火塘”的落后地区,妇女40岁以前的失明率是正常人群的30倍。
文章很喜欢水火之类材料的引用,倒是忘记说城市工厂——尤其是重工工厂内人群的工业污染病了。我很想请孟凡贵去统计一下重工化工厂内由于毒气和毒烟导致的人群的失明率然后再来说话。至于支气管炎,城市的发病率都显著高于农村。
至于房前屋后种菜,在“集体时代”并不被政策鼓励,倒是城镇职工享受的“劳保福利”中有一项“农副业生产补助费”其内容是:“搞好农副业生产,改善职工生活。凡是有条件的单位应本着自立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充分利用闲散土地进行农副业生产。开展农副业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可从福利费中暂垫。”可见,城镇居民是可以搞副业的,而且得到鼓励和资助。
孟再一次动用庸俗经济学的手法,把没有基础前提的东西拿出来说。把心理和精神上的鼓励当作了实实在在的东西。通篇文章倒是不敢给出城市人口中多少人从农副业生产中得到多少补助的数字,是遗漏了呢还是不敢给出?还是这个数字根本就不支持其论点?
家庭养鸡属业余劳动,城镇妇女同样可以靠为外贸公司刺绣针织品等获得更丰厚的业余收入。还有很多类似于糊火柴盒子、鞋盒子、卖冰棍等农民找不来的活计。就算直接在大杂院养鸡,在城市里也并非少见。养鸡也还存在饲料、“鸡苗成活率”等成本问题,且规模极小:人均1只蛋鸡在农村也就达到了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极限规模。因为鸡要吃饲料,还会叨啄庄稼嫩苗、籽穗,给农业带来损害。李谷一主演的湖南花鼓戏《打铜锣》,就试图在“鸡鸭与庄稼”的“公”“私”利益间寻找平衡点。1只蛋鸡,年产蛋40-60枚,可售价 2-3元,扣除“物质性成本”,收益不足1元。这人均几毛钱就成为了大多数农民购买“盐”和“火柴”这两种“活命资料”的基本来源。
再一次没有统计数字支持,也拿来说话了。他忘记了,城市居民靠农副业产出所得的收入在当时几乎绝难看到,而在街头卖茶叶蛋以至于搞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是80年代的时代特征。一如我指出过的,把后来的事实套到以前的事实上去,是孟通篇的毛病,而且一直都没有察觉出自己这个恶习。接下来又来了:
直到今日,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农村生活成本低”。实际上当今农村生活成本已高于城市。农村的生活用品、蔬菜、成品粮、方便面、瓶装水、罐装液化气…都要从城市运来而增加运输成本,还需到城市就学、就医、诉讼而负担交通费用和房租。偏执于“农村生活成本低”,一定以降低农村生活质量为前提。比如,有人说农村办喜事招待用酒10元1瓶即可,而城市却需要100元1瓶;但这是以喝假酒、喝劣质酒、损害健康、降低生活质量为前提的
农村的蔬菜要靠从城市里运过去!城市里是种菜的,农村反而是搞金融的了。真乃天下奇文!
中国人吃米饭为主粮和西方吃成品粮的面粉制品为主粮完全不同,也一样是从城里种好运到农村去,农村是干票据贴现业务的地方!
方便面:农村自己不种粮食,吃城里人都不要吃的方便面。真是穷啊!
瓶装水:我跑了那么多大城市,请问洪木林和孟凡贵,哪一座大城市的瓶装水是城市里生产的而不是占用劣质农地开厂生产的?农夫山泉的罐装不在江河湖泊的临近地而在北京王府井大街?
罐装液化气:在热闹的南京路不在农郊地区!真是好文一篇,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谎言连篇的文章!
城市就学求医从来就比农村条件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即便今天,情况依然如此。如何得出和文章主题毫不相关的结论来了呢?
农村喝酒就是假酒了,为啥不说农村喝酒的人是假人呢?农村的人喝的都是假酒的话,如何解释农村自己还要私下酿酒而不到城市去买酒呢?
还有人喜欢盯着农民的“灰色收入”,比如可以“拔”生产队几只萝卜。其实,这样的“灰色收入”在城市也普遍存在。用工厂废料做点小家具,把办公室稿纸拿回去给孩子当练习本…谁家还没两只老虎钳、螺丝刀是“拿”的?有宋丹丹“薅社会主义羊毛”,就有《大工匠》“偷共产主义铜料”。
大家都有偷公共财产的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第一章就这样结束了~一片混乱不明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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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设施建设 庸俗经济学 北京王府井 可支配收入 王府井大街 基尼系数 贫富分化 经济学 毛泽东 中国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沙发
Rousseau 发表于 2014-1-18 18:27:31
       毛主席号召“大力发展养猪事业”;但养猪的“物质性成本率”是超过100%的;即使不考虑劳动投入,也是完全亏损。1978年生猪(65.5公斤以上)收购价格为0.988元/公斤〈04〉(上海猪肉价格是生猪的2倍为1.96元/公斤),同年平均粮价为0.2206元/公斤;猪价:粮价=4.48<6.0——当“猪粮比”<6.0时养猪已无利润〈05〉。没有利润也就罢了,大不了农民白白投一些劳动积一些肥;但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上面所说的0.2206元/公斤的粮价是以国家征购价格为主的平均价格(ZF定价占92.2%,ZF指导价占2.2%,市场调节价占5.6 %〈03-2〉),而市场价格是此2~3倍。比如,玉米的国家征购价为0.178元/公斤,而市场价格为0.44元/公斤。
      农民用6公斤玉米养了1公斤猪,国家只给了不到1元钱,而6公斤玉米到市场卖掉是2.64元。反过来如果把粮食让猪吃了,等到自己缺粮挨饿时,卖猪的钱还买不回一半的粮食。所以养猪带有强迫性,强迫最严重时连回族都得养。——干部语录:“《古兰经》说不能吃猪肉,但没说不能养猪!”。
原文初看好像很有道理,但我们把原文分以下自然段落就明白了,作者这里连引据何结论应该分成两个自然段落的基本语法规则都忘记了——好像忘记了,但是我们替他分开。
请问玉米国家征购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差别如何就得出“农民用6公斤玉米养了1公斤猪,国家只给了不到1元钱,而6公斤玉米到市场卖掉是2.64元。”?
1)农民种地后收成的纯收入必须是扣除全部生产再循环后才算纯收入,这一点文章一开始就没有定义。更没有定义农民一词,而洪木林说文章给出了关于农民的定义。我们暂且不说。
这里原文假设6公斤玉米养了一头猪,是和假如这6公斤玉米拿到市场上自由贩卖做对比。故意混淆了作为生产资料的玉米和作为剩余产品的玉米之间的属性差别:庸俗经济学一贯如此!
如果是剩余资料的玉米,国家强行拿走,那么当然有一个拿走的支付代价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别。但原本就作为生产资料的玉米,其价值只能构成在其产出品——这里是生猪中。连这都不懂,也来讨论经济学了!
如果国家征收掉玉米后实际没有供再生产的玉米了,农民自己挨饿,那么生猪也要挨饿,换句话说,当时生猪的产量就应该逐年递减到零为止。结果反而出了那么一句,古兰经没有说不能养猪的话。自打嘴巴到如此程度!
养猪在“理论上”也不降低农民的收入。因为猪吃掉的粮食是按国家定价计的产值,卖猪的钱基本在数字上可以弥补所消耗粮食的国家定价值。甚至还可以出超一些,就是尽量少喂粮食,多喂谷糠、野菜、秸秆之类。它不长个头不长肉就不长呗,咱拖着养,大不了养它2年,长100斤算100斤。所以70年代生猪出栏周期大约就是2年,65.5公斤就算二等。加之猪舍卫生条件极差、保暖条件为零,造成猪仔成活率低(淮河以北不足40%)、存栏病死率高;养猪在客观上给农民带来的是“越养越穷”的恶果。
前面在玉米的经济属性上的错乱在后面偷偷给塞进来了,但混乱依旧:
在交换极其不发达或者非常落后的地域或者年代,生产上供给不足造成的所谓穷绝对不仅仅是生产方的,更是需求方的。作者一再忘记政治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价值的交换前提是剩余的交换。农村如果本身生猪剩余不足,那么依赖农村生猪供应的城市一定同样供应不足甚至只会更甚。这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谓穷就是效用在量上的缺寡而不是一般等价物的占有减少。所以这个所谓“越来越穷”根本不支持城乡差距,更与全社会贫富差距毫无关系!
在这里,我们清晰地把摸到,上海人吃的1.96元/公斤的猪肉,付的钱仅为农民粮食成本的3/4(6公斤玉米市场价2.64元);如果计算农民的劳动投入,那是只付了1/2的钱;如果再计算“成活率”“病死率”,那恐怕就是只付了1/3。——这就叫“剪刀差”!
由于基本政治经济学原理上的混乱,所以在自己不自觉地把玉米的不同价值属性好像分清后,立刻又回到一开始的混乱上去了。作者始终不懂如果讨论价值就必须先把价格踢掉。在1.96元的猪肉里面必须是包含了玉米的价值的,否则这1.96就无法存在。如果要进行同环节对比那么应该是1.96元/公斤的猪肉和2.64/6公斤的玉米进行对比。一个连不同在循环环节的物产价值不得进行对比的原理都不懂的人,不知道在对比些什么数字!
接下来孟计算了一系列农民的收入……
算到最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46.54元/人”的结果和 图01显示的“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相距3倍;
和农业部长杨立功的“1977年,全国农业人口人均分配65.5元”较为接近
文章再一次把价格计算和价值计算完全混淆,而且把归属农村集体的提留扣除在了农民收入之外。
作者满脑子不落进私人口袋里的东西就是对私人来说不存在的想法,这个数字就是必然的逻辑。实际上,在一个公有制社会,分配到个人的价值可能会极度匮乏而公共基金可能较为盈余。这部分公共基金在没有落入个别私人腰包的情况下,实际依然属于个人所有。当个别人超出普遍的人不挨饿猪不死的极限时,公共提留起到蓄水池的作用。相比之下,市民,按照孟的所谓市民和农民的划分,即便按照价格计算取得高出很多的货币收入时,这部分货币其实没有购买权力。因为当时粮、棉、油、肉本质不是用货币购买而是用按照计划分发的对应票券购买。所谓的市民有权不凭借计划票券而是仅凭货币购买相应物品,但是存在:
1)实际没有对应物资可买,因为即便孟文也指出了当时生产的落后和匮乏情况。
2)即便买也超出货币收入的承担能力。
换句话说,也不是买不到就是买不起。
一个公共留存基金内的东西,在农村不分到个人,在城市个人无力取得的意义本质上完全相同。如果连这都看不懂,建议回顾一下政治经济学对“有效需求”的基本定义——可以取得买足的需求才是有效需求,除此以外,不在政治经济学讨论范围之列。
经常看到有人怀念 “社会主义优越性”:“一人上班,能养全家”。1978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总数为7451万人,年度工资总额为469亿元,平均工资为629.45元〈14〉——顶13.5个农民的收入, “养全家”不仅完全没问题,而且生活水平还要比农民高出一倍。
孟文对有效需求定义的遗忘自然导致其按照庸俗经济学中把价格衡量的货币收入当作实际需求的满足来进行计算。而在古典经济学中早就规范:一个手持货币而无力取得必需品的人和一个没有必需品的人一样贫穷。这时候,相差任何倍数的货币收入本质的贫富差距完全一样。作者本质就是用货币持有数的差别取代了城乡差别,进而混淆了贫富差距这样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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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Rousseau 发表于 2014-1-18 19:54:12
在第三章,孟进行的计算我们先不去说,文章再一次犯愚蠢而低级的错误。在该章节末尾:
以上各种票证均具有货币意义,“法定货币”必须和它们“相加”才能形成购买力,它们和法定货币相加时的“权重”可参考粮食“定价”与“市价”的比值。这些票证的获得均属于“隐性收入”,但因过于繁琐,难以细究,故无法计入。也就是说,城镇居民的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比“440.3元/人”更高的。
粮票成了隐形收入!
食品券在这里如果是一种隐形收入,那么显然就意味着这种隐性收入可以独立成为支付手段。但实际上这种票券在不以货币为基础的条件下什么也不是。
这种票券的什么也不是背后有一个事实就是这种票券不可以通过生产劳动单独取得而是附加在生产劳动之外进行计划配给的。一种收入若不是通过劳动取得,那么就只能通过交换取得,且必需是其支付能力在交换中低买贵卖才能形成所谓收入。问题是:
如果粮票是一种额外的收入,那么不知道在这一段里,作者是如何得出各种食品券必需和法定货币“相加”才能形成购买力的论断的。
这不是论断而是事实。于是事实归事实罗列,结论归结论做,哪怕事实和结论相互矛盾自相打脸也在所不惜了。
今天,某些食品票券可以当作具有纪念意义的对象来收藏,其价格可以远远超过其流通时的交换价值,但这不属于这种票券在当时的交换等价物属性而是今天社会必要劳动成果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对这种票券形成的剩余产物,其意义和葡萄酒的陈化所显现的价格完全同一属性。
作者完全忽略了粮票、油票、肉票乃至布票等票券不是对货币作为收入的补充恰恰是对货币作为购买力的限制!如果换个角度来说,把这些票券当成货币一样的等价物,那么在必需凭票购买的城市里,其实存在一种与不需要凭票购买的农村完全不同德货币体系,即:城市里流通的一般等价物相对于一般购买对象要比农村多,从而城市里的货币价值不如农村,因此前面按照价格计算的货币收入毫无用处!
缺乏起码的政治经济学常识导致一种极其低级趣味的错误!——整天在算却不知道自己在算的是什么东西。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板凳
Rousseau 发表于 2014-1-18 20:20:05
在第四章,孟再一次重弹茅于轼的老调:
有谁听说过1960年城镇居民“非正常死亡”?假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别仅仅是3:1;那么,“非正常”100个人怎么也得有5个城镇居民吧?历史的事实是农村居民“非正常”了几千万,却没看到有统计学意义的城镇居民“非正常”。开封和新乡“安澜无恙”,只是出现了“浮肿”。
农村死亡几千万,到目前为止,这个几千万的尸骨荡然无存,也丝毫没有相对应的证据来佐证。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茅于轼自己连一个相对应的目击证人都找不出来,但口口声声就是农村死了几千万。几千万呢?不知道。二战中苏联卫国战争死亡人口2200万,战争期间来不及掩埋的可以说也就没有办法留下证据,只能通过投入人数减去留存人数来倒推死亡人口数。茅于轼自己没有办法倒推这个数字,空口一句几千万,他自己没有去过农村“支边”?不知道农村没有死那么多人?如果去了,他茅于轼倒是活下来了?从别人嘴里贪污了别人的口粮?然后就回来喊死了几千万,都是饿死的。到这里写成所谓“非正常死亡”。有没有把因为生产力落后,矿区作业的事故也统计进去恐怕是没人知道了。
孟文不断用价格计算混淆价值计算:
图01显示,1978年之后城乡收入比不断攀升,这是因使用了不同统计标准的结果,是1978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中含有太多的、易于被夸大的成份所致。城乡收入比数值的上升,说明农民收入中易于被夸大成份所占的比例在缩小;更加接近于真实。2012年,农村居民纯收入为7917元,其中传统农业收入只占9%,还有91%为和城镇居民无差别的“货币工资”收入;而在1978年“货币工资”收入几乎是0%。农民收入中被夸大成份的比例越来越小,反映在数值上是城乡收入比中农民的收入相对降低了;其实,正好相反!
近年来,以机动车、电脑、手机为代表的工业品消费;特别是以“空调”、“美容”为代表的“纯消费”在农村迅速成长,就说明了农民收入不仅“绝对值”在提高,而且“相对比”也在提高。虽然还存在着“讨薪”和“跳楼”,但新一代农民工以与先辈不同的崭新面貌出现在城市,体现了中国农民社会经济地位的跃升。
看原文都知道那个9.5倍的货币收入差别作为了城乡收入差异的倍数。
在这里,在农村,货币工资是0了,那么那个9.5倍从何而来?
还记得吧:
1978年,基于“可支配收入”的中国城乡收入比为9.5。接近于10;是2012年“3.10”的3倍多。
我们先不管这个9.5倍怎么算出来的,也不管这个9.5倍的差别在前面丝毫没有基础,因为其前提基础已经给予彻底反驳,我们更不管今天最贫穷的10%总人口和最富有的10%总人口之间收入差距远不止95倍,我们就说原文自己开列的数字都是连小学算术规则都被违反了的。任何数字不得去与0相比!
好笑到为了显示差别,把0%这样的东西都写出来了。
一面写数字,一面把“美容”等服务项目在农村的出现当作了收入的提高。谁的收入提高?农村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人的收入提高能等同于全农村收入提高吗?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人在农村的富裕被当成了农村的普遍富裕,更掩盖了部分人的富裕是以大多数没有提高甚至更为悲惨为代价的,从而贫富差距是在扩大贫富出现分化这个事实。
以微观代表宏观,以局部和部分说明整体和总体是庸俗经济学之所以庸俗的本质。
基于完全错误的数字性质,而单纯用那些性质完全错误的数字计算后,作者得出了“1978年,基于“可支配收入”的中国基尼系数为0.61。高于“0.50”的“贫富悬殊”,超过了“0.60”的“不可接受的贫富分化”。”的奇怪结论。这个结论作者丝毫不敢在全国做哪怕一个人群抽样的调查访问,问问被调对象是否承认这个结论。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报纸
Rousseau 发表于 2014-1-18 20:27:30
最后,我们指出:
为孟文摇旗呐喊的洪木林始终回避以下问题:
农村中今天存在的农村内部贫富差距如何就等同于城乡差异?
城市中现在的贫富差距如何计算?城市内那些没有城市户籍没有城市固定居住场所的人究竟属于农民还是城市市民?如果属于农民,那么这个城乡差异如何计算?如果属于市民,那么这个贫富差异如何计算?

更进一步地,在相关帖子中,把握有资本和公共资源的官僚、资本家排除在贫富差异的计算中,而偷偷用城乡差别来掩盖今天把原本公有资产转化为私人财产后发横财所造成的贫富差距是所谓茅厕之辈真实意图。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化公为私所导致的发财致富寻找遮羞布和替罪羊,并为今天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的贫富差距寻找合理的借口。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地板
老埃专杀 发表于 2014-1-20 20:41:35
老埃你就不能消停消停?大过年的!

7
1078415865 发表于 2014-1-21 11:44:12
此文切中苏的要害。赞一个!其实苏文作者并不是根本不懂,而是故意不懂。得出他那样的结论不说假话能行吗?

8
Rousseau 发表于 2014-1-22 20:06:36
1078415865 发表于 2014-1-21 11:44
此文切中苏的要害。赞一个!其实苏文作者并不是根本不懂,而是故意不懂。得出他那样的结论不说假话能行吗?
一个玩统计的,连不同流通和生产循环阶段的数字不可以抽调相互叠加都不懂,通篇胡扯,还靠一个洪木林的马甲上来自我吹捧。真是脸比天大了。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9
19171117 发表于 2014-2-8 19:31:42
支持你。孟文是典型的“扯虎皮拉大旗”,用长篇大论来吓唬读者。

10
老埃专杀 发表于 2014-2-9 21:42:29
老埃注册了一个马甲上来吹捧自己?19171117不就是十月革命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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