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认为,原则上价值创造的主体是母公司,规划这是母公司,子公司主要起配合作用。比如联合采购和集中资金管理,子公司主要是配合,这是主要的框架,不能打乱。母公司在少数时候可以推动子公司进行价值创造,比如子公司要搞一些牌照、特许、外部ZF关系、人脉等,然后母公司拿来借用,这是极少数的情况,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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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华彩咨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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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华彩集团战略与管控问答之7:集团价值创造的主体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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