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价格欺骗行为具体为:
一、明码标价不规范。其中以金银首饰及玉器等小商品为代表,不少商场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尤其是一些旅游景点,随意、漫天要价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买赠活动不规范,不标明赠品的数量和品名。有的商场标明“买二赠一”,但赠品往往却是一些价廉质次的商品,如顾客购买了两双旅游鞋,但得到的赠品却是一双袜子。
三、促销宣传与实际销售活动不符,玩数字游戏欺骗消费者。这种欺骗行为最常见的就是“满200送100”之类的活动,消费者往往为了凑够“送”的数额,却陷入不断消费的怪圈,到最后才发现购买了一堆没用的商品。
四、降价打折商品的原始资料保存不够完整或不保存,涉嫌消费欺诈。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商家故意隐藏或销毁进货凭证等原始资料,即使有关部门检查,也无从查起。
五、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大牌子上写着大大的“全场2折”字样,同时在“2折”后还写着小小的“起”字,消费者往往发现不了,付款时才发现其实是8折或原价。
六、两套价格。某医院在收取病人实际医疗费的价格与其提供的公示栏上的有关药品、手术费价格不符。
七、虚假优惠打折。先提价,后打折,一件原价120元的衣服,先提至200元,然后再打7折,结果打折后的价格比原价还高。
八、违规出现“本地最低价”、“超低价”等广告宣传字样,但却不能提供所谓最低价的有关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有的商场还信誓旦旦地做出承诺,只要消费者发现有更低价格的商品,愿以几倍赔偿等,等消费者真的找上门时,商家又以“某一段时间内有效”等理由推脱。
九、为标榜自己的商品价格低,在卖场散发诋毁或不利于其他经营者的不实广告。
十、不履行商业承诺。商店打出“清仓大甩卖”、“仅剩最后一天”的招牌,但半个多月过去了,仍然还是“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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