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夫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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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政策] 关于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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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学经济 发表于 2014-3-20 18:25:2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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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里面关于ZF调节的分析有一处让我比较困惑

      文中大概这样写道:ZF行为的适度是指ZF不要包揽一切,不要去做本应由市场去做的,并且市场表明其能够做好的事情...随后文中又讲到ZF的行为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只要ZF的调节行为具有某种法律依据,它的调节行为就依然是适度的。

     那如若ZF为了行使某种调节行为而利用其职权特意设定相关法律,那在新的法律框架内的这种行为是否依然适度?
     究竟是我理解有误,还是当前的这些主流经济学家关于ZF行为的分析仅仅是一种基于理想化层面上的分析?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宏观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57768&page=1&from^^uid=444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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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经济 厉以宁 非均衡 主流经济学家 thread 中国经济 经济学家 fromuid 厉以宁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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