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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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价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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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DWII 发表于 2014-4-22 22:31:25
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2 22:28
厅长,您所言极是!
这就是你的理论?拿工资逃跑也是不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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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2 22: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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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DWII 发表于 2014-4-22 22:35:21
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2 22:32
NO,拿工资逃跑不是一个民事行为能力者的应有行为!
应有与否,与做不做是两回事。不应有的事一样有人做。

64
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2 2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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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ularpoint 发表于 2014-4-22 22:39:53
informati0n010 发表于 2014-4-22 22:00
可以说成是不等价.
我们中国人对平等,剥削不仅有着近乎biantai的敏感。而且有着近乎荒唐的认识。
资本与劳动力的交换在交换领域是完全平等(理论上),在生产领域劳动力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这不叫剥削。真正的剥削仅仅存在类似于在企业中搬梯把时钟拨慢的活动中。因为:什么是劳动者?只要是劳动者其在原则上就只能取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那一部分,其余部分归资本。如果不是这样,劳动力取得超过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需,那么他在完成劳动力再生产后就会有剩余,这些剩余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是资本,他就会从劳动者变为资产者,那社会上谁会再当劳动者呢?社会怎么能继续存在呢?所以说社会是客观的,是由规律决定的。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取得其作为劳动者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作为资本,取得扣除资本消耗和劳动力再生产后剩下的全部。这是规律。并不以谁的意志为转移。资本主义的问题并不在于这个规律是多么的不能令人接受(而本来社会的发展也完全不管你接受不接受),而在于资本的私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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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0n010 发表于 2014-4-23 10: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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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0n010 发表于 2014-4-23 10: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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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ularpoint 发表于 2014-4-23 11:14:05
informati0n010 发表于 2014-4-23 10:47
这个。。。。不大妥当吧?
何以“不大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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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3 1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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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ularpoint 发表于 2014-4-23 11:39:41
information010 发表于 2014-4-23 11:22
如果在劳动力市场上,劳资之间是自由交换,

但是,在生产过程来看,劳资之间是无偿交换,
1,在生产过程来看,劳资之间是无偿交换
这种说法是很不恰当的,生产是生产,交换是交换
2,你的意思我明白,就是在从生产的角度看前面发生的交换“不公平”。这种认识是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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