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北京蓝皮书之社会发展报告”中有这样的表述。
该报告的编撰者通过“调查请教并翻阅有关政策文件”,做出了粗略的描述:
如果房屋销售价为每平米10000元,它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成本:
1.土地出让金+大、小城建配套3500元
2.建筑安装费(高层、多层建筑不同,取中)1600元
3.银行利息、广告、销售费用等1000元
税:
4.营业税(按销售价5.5%征收)550元
5.土地增值税(销售价-成本-营业税)×(30%~50%)1400元
6.企业所得税(销售价-成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33%650元
利润:
7.利润1300元
按照上面所列,国家各项税收理论上要占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约1/3,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用,共占销售价的约2/3。报告认为,“如果政府在这两类收入上让利,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就只有商品房的一半,但代价是GDP总量将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减少。因此,改变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是老百姓住房得到实惠的前提。”
我们大家都在叫开发商狠赚,但是有谁知道政府拿走了2/3(平均),此外看了soho的年报,毛利率竟然超过50%,到底政府是为什么人服务的?国有是为国民么?每年增长超过30%的财政收入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