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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4-12-16 10:40 先搞清剩余价值是什么概念再说吧。不要乱编例子盅惑人心。
龚民 发表于 2014-12-16 16:18 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在资本独享利润时 ...
如果说前面在谈到劳动价值问题的时候,我们曾经陷在一个圈子里走不出去,那么现在我们又完全陷进一个不能解决的矛盾之中。我们寻找劳动的价值,而我们所找到的却多于我们所需要的。对于工人说来,12小时劳动的价值是3 马克;对于资本家说来却是6马克,资本家从这6马克中拿出3 马克作为工资付给工人,而其余3马克则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这样看来,劳动不是有一个价值,而是有两个价值,并且是两个极不相同的价值! 如果我们把货币所表现的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那么这个矛盾就显得更加荒谬了。在12小时劳动时间内创造了6马克的新价值。这就是说,在6小时内创造的是3马克,即工人劳动12小时所得到的那个数目。工人劳动了12小时,而他当作等价物得到的却是6小时劳动的产品。因此,或者是劳动有两个价值,其中一个比另一个大一倍,或者是12等于6!两种情况都是极端荒谬的。 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七章》第588页
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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