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其特征在于国家的消失。所有公民对于基本分配和一切重要投资计划,行使真正的决定权。货币和商品范畴的消逝也就是说生产者真正地操纵了生产条件、工作和分配。自由调整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是一个高度自治的公民社会。
而在资本主义制度里,生产手段的私有制不单符合一种「法律范畴」,而且符合其特定的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结构(而「法律范畴」只是其中有关的一项。)这就是说,劳动还基本上是私有劳动,其产品是商品,社会劳动是分散在各自为政的生产单位里;由于这个理由,不同单位之间,生产力的分配归根结底是受价值规律所统治,由此产生了资本家对工人阶级加强剩余价值的榨取的需要。这是私有制与竞争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它(资本)有剥削的本质」,因此具有某种存在的「资本剥削」的冲动。马克思就是这样在「资本论」中解释资本主义。如果把这个国家比作一头大象,如果拿起屠刀将其切分。那么,贵重的象牙会落在最上层的一些人手中,少数人会尝到象的大腿,大多数人则只能胡嚼烂咽象的蹄子和五脏。现在只有社会主义才能阻止这一切发生。如果社会主义被败坏了,谁能阻止这样的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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