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格的,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说一艘船或一件上衣值若干面积的土地和若干数量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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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佩第认为价格不是仅仅由劳动量决定的,还要看土地使用量,这是对事实的如实总结罢了。
但是,价格的实际单位不可能是两个,劳动量和土地必须能够统一,如何统一呢?统一到商品的什么属性上呢?
当然是统一于所有权/分配权,佩第那个年代,基本的所有权不但包括劳动形成的所有权,还有土地形成的所有权,而资本形成的所有权没有被佩第提出。
价格——交换价值——所有权/分配权——形成分配权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土地,资本)。。。
这条逻辑线条,由表面到深层,难道还不够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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