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阵论坛里有关分工和交换的讨论很热烈,有的朋友认为交换导致分工,也有的认为分工是交换的前提(至少也是分工和交换同时发生),经过考虑,我以为正确的说法确实是交换导致分工。“分工是交换的前提”的说法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了马列主义的观点,在以前,不符合马列主义的观点往往被扣上“反动”的帽子,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讨论,我的标题火药味弄了一些,其实无意冒犯那些主张“分工是交换的前提”的朋友的。希望大家平心静气地讨论。
以下的分析材料在《社会发展简史》就有,楼主就偷个懒,不去经典里找出处了,因为这些内容大家应该比我还熟。下面言归正传:
交换的前提是什么呢?是剩余产品的产生,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度低下,生产的产品填肚子都不够当然没法交换,有了剩余产品才能换,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
主张“分工是交换的前提”的朋友的理由是:不分工,交换的产品从何而来?听我分析:首先,人类社会最初的状态下是没有分工的,分工的产生是后来的事情,这个应该所有的人都认可,这可是马列主义的观点(我认为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其次,我们要明确,我们讨论的分工是指生产分工,而不是其他的分工,不能把女人生孩子之类的事情也扯成分工。(大老爷们你就是分工让他生孩子他生的出来么?)
因此在分工产生之前,部落成员每个人都可以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每个部落、每个人都是摘果子、打猎、捕鱼、制作工具…….什么都干,既然什么都干,那么每个部落、每个人都可能会拥有各种各样的产品,一旦出现剩余就可以交换了,这个真的跟分工没有关系。因为每个人的生产不同的物品的生产率不一样,所以在剩余产品生产的时候,只有那些自己生产效率最高的最可能剩余。例如,每个部落每天需要500苹果和200条鱼才能生存,最初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都不存在分工,都是既采苹果又捕鱼,如果都没有剩余,那么交换无从谈起,等有了剩余就要分析一下是怎么剩下了的,如果黄帝擅长采果子,每天采600个果子200条鱼,炎帝每天采500个果子300条鱼,这种情况下,黄帝部落出现的剩余产品最可能的是果子,炎帝部落最可能的剩余产品是鱼,两个部落都有剩余产品,交换就可以进行了。通过交换,黄帝发现本部落专门采果子然后拿果子换鱼更合算,炎帝发现专捕鱼然后拿着鱼换果子更合算,分工就出现了。当然,你要把炎帝黄帝部落换成张三李四两个部落成员也是一样的。
可能有人还是在纠结,认为黄帝部落剩余的100个果子和炎帝部落100条鱼的劳动就是分工。对这一点我只能说,这是在钻牛角尖。分工的标志是专业化,人类社会有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是畜牧业部落和其他部落的分离,第二次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业的出现。由于分工的出现,原本什么都干的部落成员才逐渐划分成牧人、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等职业。如果不认可这一点,不仅是反马列主义的,更是违背了历史的事实。
所谓分工问题,就好比城管部门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其实什么都干的(没有分工),为人民服务,为ZF官员服务,暴力执法一样都少不了,不能因为听到临时工打人的消息多就认定正式工专门负责为人民服务,临时工专门负责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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