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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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10)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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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10)另类解读简单劳动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简单劳动

(二)简单劳动

1、简单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个出发点

马克思论证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后,指出了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是抽象人类劳动。马克思在解决抽象人类劳动的计量问题时,提出了以简单劳动作为尺度单位来表现抽象人类劳动量的思想。然而,在理论上如何把现实中的各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转化为同质的抽象人类劳动,马克思还没有找到可操作的方法,在实践中,只能由市场的社会过程决定,而不是在人类的大脑中事先可以思维抽象地进行的。马克思为了理论上研究简便起见,只能事先将各种劳动当作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总是假定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工人从事的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这样就可以回避劳动二重性所带来的简化与换算的麻烦。马克思的社会平均劳动就是指简单劳动力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所进行的简单劳动,对于简单劳动来说,它就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而且是表现抽象人类劳动的尺度。这样一来,只要是对于简单劳动力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来说,在理论的分析中,无论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都能直接转换为抽象人类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当然,马克思的这种极力回避市场交换过程的简化处理,也从根本上勾销了具体个人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的社会过程,才可以还原为不同比例的简单劳动这一关键的过程,因而引起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追随者和捍卫者的许多误解,就产生出许多分歧意见,难以取得共识。诸如:

马克思虽然曾经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23,53]但是,在马克思理论的特殊前提下,可以认为马克思总是把劳动生产力中最主要的能动因素——劳动者,暂时不作为变量列入研究范围,而是把它固定为不变的简单劳动力,并且从事的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在科学研究中,对于多变量的问题,常常采用固定一个因素或一些因素,然后研究另一个因素或一些因素发生变化时的影响,从而得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但是应该记住,这种规律性的东西因而必有其适用范围,而不可能是时时处处适用的。马克思在谈到劳动生产力和商品价值量的关系时就是把劳动生产力中的主观因素——劳动者固定为简单劳动力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这样,马克思就可以把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仅仅归结为客观物质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引发的了。把握住马克思的这种思路,就容易理清学术界争论颇多的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的几种“矛盾”的提法。例如,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那都只是客观物质生产条件的变化,而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仍然是简单劳动力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由于当时马克思还没有生产资料是社会性潜劳动的载体的概念,[郑怡然:应将“潜劳动”概念引入劳动价值论中[J],长白学刊,2006,(1)。76—79。]并认为商品价值只能由活劳动创造,而且只要是简单劳动,它们创造价值的功能就是同样的,客观物质生产条件中所包含的物化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只是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新的生产物中去,它不会创造出任何新的价值,因而马克思才说:“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23,60]这里的“同一劳动”指的正是同样的简单劳动。又如:“不论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一定长度的工作日总表现为相同的价值产品。”[23,568]这里的“工作日”也都是指同样的简单劳动的工作日。但由于客观物质生产条件的变化,使“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23,60]这样一来,“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23,53—54]

有人把马克思上述分析劳动生产力和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认为是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这种研究孕含着这样两个假设条件:1、单位商品是一定量劳动的结果和直接产品,即假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等于零。2、因为商品是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产品,所以产品价值也就没有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的划分。[丁堡骏、张洪平:《揭开劳动生产力和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之谜》《税务与经济》,1994年3月第33—39页]其实上述作者假设条件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和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正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进行分析的,大可不必假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等于零。因为马克思说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25,290]如果假定生产资料的价值等于零,过去劳动的份额如何能增加?劳动生产率又如何能提高?须知在马克思简单劳动前提下,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标志必然有生产资料的更新、发展与提高。当然,马克思的关于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只是发生价值转移的失误是在于马克思当时还没有形成生产资料是社会性潜劳动的载体的概念而引起的。

学术界对马克思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这一原理有各种各样的解释。“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是相对于“社会平均劳动”而言的。前面指出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平均劳动”就是简单劳动,那末,“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就应是复杂劳动了。马克思正是这么说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被看作是复杂劳动”[资本论:第1卷(法文本中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19页]马克思的这一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量的相互关系的原理,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23,58]的原理的另一种表述。有人说:“怎样认识这种劳动能够创造更多价值的成因呢?首先应该注意的是,肯定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并不是指它在同一时间内实际创造的个别价值更多了,而是指它所创造的被市场认可的社会价值更多了。”“当我们分析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能够在同一时间内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的成因时,不能用复杂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比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更多去说明。”[李定中:《生产力高的劳动创造更多价值的成因》《人民日报》1996年4月27日第六版]该文章的作者显然忽视了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所做的说明。同时,马克思在这一原理中明明白白说的是“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而不是说它所创造的价值小,但被市场认可的社会价值变多了。把握住简单劳动是马克思的一个特殊前提,以及他喜欢“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去研读马克思著作,就能理解马克思的某些原理及其远远脱离现实,只有狭小适用范围,用不着煞费苦心再去杜撰一些所谓的适用条件。以后会讨论商品价值根本不是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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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重生再造 劳动价值 价值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简单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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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_han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2-18 09:40: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所有的理论均可再造加以挽救,但要看是否值得。建议看看张五常经济解释第1章方法论的讨论,即使你不同意张的观点,看看这一章也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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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tx_han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2-18 09:45: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发展到今天,经济学中的价值论已经经历了多次的讨论。但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单纯从劳动或成本的角度讨论价值,一定是有问题的。单纯从需求角度讨论价值同样有问题。那么从供求两个方面讨论是否就没有问题呢,当然有,但相对而言比前两种讨论稍好些,理论的进步就是发展出比已有解释稍微好一些的解释。不要希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某个问题,也不要固执地在一种解释上一条道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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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hengyr 发表于 2015-2-18 16:1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x_han 发表于 2015-2-18 09:45
发展到今天,经济学中的价值论已经经历了多次的讨论。但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单纯从劳动或成本的角度讨论价 ...
谢谢你的关注。我希望我最终的重生再造不会让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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