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诡辩家曾发过一贴,大意是说一本国富论顶一万本资本论,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斯密的信徒,就跟当年毛左一样,统统跟林副统帅一个口径:毛的话,“一句顶一万句”。
可是,这个诡辩家,却在其他场合又在打他教主斯密的耳光,如果斯密和他同时代,他简直可以把斯密出卖给当权者,堪比耶稣的犹大。事情是这样的,斯密说货币的出借人同货币的借用人之间,是互利双赢的两厢情愿关系;而这位高徒却说不是,任何货币的出借人,只要向货币的借用人索取利息,都是一种剥削,货币出借人只应在以后某个时间得到本金。这位犹大就这样彻底地出卖了他的教主。
下引斯密《国富论》商务1972年第一版第47页对利息合理性、合法性的论述。
“有资本不自用,而转借他人,借以取得收入,这种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或利益。出借人既给借用人以获取利润的机会,借用人就付给利息作为报酬。由借款获得的利润,一部分当然属于冒险投资的借用人,另一部分,则当然属于使借用人有获取利润机会的出借人。利息总是一种派生的收入,借用人只要不是为还债而借债的浪子,那末,他偿还利息所用的款项,如果不是来自运用借款而得到的利润,一定来自他种收入源泉。”
红色字体突出斯密的观点,以便大家了解诡辩家060是如何背叛他的教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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