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指在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通常包括以下三类人:第一类是作为手雇佣者在企业、ZF部门或家庭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雇用就业者;第二类是在自己的企业中工作,以经营利润为收入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自营收入者;第三类是在自家的企业中工作但不领取报酬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无薪家庭帮工。
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两者口径不同,一种是以产业划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提供生产资料的产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直接以自然物为对象的生产部门。一种是以地域划分——乡村/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