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整理12年的本科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发现,我的论文居然在13年就被我当年的论文指导老师以他个人的名字独自发表了。 当年开始写论文的时候,在学校系统内选好题目后,由学校指派了一位指导老师给我,在此之前我与他素未谋面,互不相识。因为选的题目和之前自己写过的论文相近,我的毕业论文写得很顺利,从第一次将初稿发给他到最后定稿只用了11天,期间他就帮我改过几个小标题,删减了一些内容就最终定稿了(实际上最终我也并没有完全采纳他的建议,这些证据都有邮件为证)。 答辩完成后,他找到我,表示希望可以拿这篇论文去联合发表,但因为我只是一名普通学生,不具备发论文的资格,因此需要挂他为第一作者,我则做第二作者,当时我答应了他。但最后一次他联系我的时候,说论文审核不过关,没能成功发表,我们就此作罢,再没有联系过。 然后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不懂当时是真没发成还是假没发成,总之现在被我在某核心期刊上看到了这篇论文,对方删减了部分内容,调整了一些段落顺序,基本上80%原封不动的就这样发表了。此外,除已公开发表以外,这篇论文同时涉及校级、省级研究课题各一个。 为此我联系了他,他承认是修改时误删我名字,现在愿意用他自己写的、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来还我,说是他觉得写得一般,自己用不上,叫我拿去修改后自己再发表。但说实话我是不想、也不敢用他的论文的,论文我完全可以自己重新再写,我不想再因为用了别人的论文这种事情以后扯上任何麻烦。 我咨询了律师朋友,说是要么让对方恢复我的署名权,同时经济上进行赔偿,要么就这么算了。考虑到该论文对于对方而言涉及的东西太多,如果对此进行纠正,会引起一连串不良反应。问了一下身边老师和朋友的意见,大部分都建议我小事化了就算了,虽然也许真像他们说的那样,一个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真没那么重要,但对我自己而言,毕竟是我自己的心血,不处理这事情我又咽不下去这口气,请各位大牛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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