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兰亭雅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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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租房收费该不该记入GDP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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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GDP 该不该 人民币 租房 收费 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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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yang 发表于38楼  查看完整内容

楼主的问题我以前也想过,其实不单是建房,一般的资本都有这个问题。房屋的价格应该等于未来服务的贴现;资本的价值也应该等于未来收入流的体现。如果是这样,那么100万应该等于投资建房投入,也等于房屋未来收入的贴现(例如当你建房的目的就是出租)。但是上述等式成立建立在资本同质性,完全预期,一般均衡的基础上。所以一般不会成立,“资本同质性假设是资本理论的一场灾难”(希克斯);资本具有两面性:一种是作为沉淀成本的投 ...

xiaomuzi 发表于33楼  查看完整内容

但实际GDP核算中,你花100万买了房子,他就记入100万,怎么会少记啊况且也不知道你这房子会租出去啊,所以在计算房子本身的价值时就是100万而不会扣除租金.楼上的说"在计算GDP时,只需计算房子本身的价值(小于100万的有建房子的人创造的那部分)和租金(租房子的人创造的那部分). "无法操作,理论上也觉得不妥

李孝勇 发表于32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个人认为:在房子建好的同时,他就有了使用价值和和提供服务的基础,也就是说,100万中所包含的应该有房子本身的价值和提供服务的价值.至于租金,则是货币从租房子的 人手中转移到了建房子的人手中,是货币的转移,是租房子的人创造的价值转移到了建房子的人手中.在计算GDP时,只需计算房子本身的价值(小于100万的有建房子的人创造的那部分)和租金(租房子的人创造的那部分).

xiaomuzi 发表于29楼  查看完整内容

GDP的核算或说该怎么算,都是人为规定的方法,里面肯定有瑕疵,不能象数学的定理物理的定律来理解.人们在设计GDP的计算方法中说了要把租金算进去那就要算进去,这只是一向规定而已,可是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因为租金是收入的一种,是利用了生产资料的一种回报.高鸿业书上说了,哪怕你是买了房子自己住,没有住给别人,因为这个房子提供了居住服务,所以也要估算出租金记入消费支出中! 当时我看到这里时,也纳闷了,买了房子自己住怎么要估算租金 ...

visio 发表于26楼  查看完整内容

买房是投资,按支出法应计入GDP。从租客的角度,房租是其接受租房服务的支出,算一项消费支出,按支出法应计入GDP;从房东的角度,房租是其自有资源的投资回报,算一项要素收入,按收入法应计入GDP。

tolstoy 发表于19楼  查看完整内容

购房是一种耐用消费品消费,它应该理解为是一种投资,因为这种支出获得的收益(效用)在以后若干年里都会发生。购房价记入gdp,租金也是,因为它是投资的回报,在收入法的gdp的统计中,显而易见,租金是记入gdp的。理解这个问题,要理解消费与投资的区别。

hx026 发表于18楼  查看完整内容

这个问题之所以难理解,就是因为房子是固定资产,要分期提取折旧。如果不好理解,把房子看成10份(假如此房的使用期为10年)就好理解了。房子肯定要记入GDP。每年的租金减去十分之一的房价(折旧)肯定也要记入。就像棉花要记入GDP,同样棉纱减去棉花的部分也要记入。这里的关键在于,取得的房租并不只是这所房子存在的结果,就如同棉纱并不只是棉花的结果。这里还有投资人的劳动等等。

hayekting 发表于16楼  查看完整内容

楼主的问题我以前也想过,其实不单是建房,一般的资本都有这个问题。房屋的价格应该等于未来服务的贴现;资本的价值也应该等于未来收入流的体现。如果是这样,那么100万应该等于投资建房投入,也等于房屋未来收入的贴现(例如当你建房的目的就是出租)。但是上述等式成立建立在资本同质性,完全预期,一般均衡的基础上。所以一般不会成立,“资本同质性假设是资本理论的一场灾难”(希克斯);资本具有两面性:一种是作为沉淀成本的投 ...

印第安战士 发表于1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兴建的房屋应该作为投资记入GDP,这没问题吧 房东把房屋出租供承租人居住,属于新创造的服务的价值,也应记入GDP,这没问题吧,但是,要从房租中扣除房屋的折旧,折旧是作为已记入GDP的投资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扣除

兰亭雅叙 发表于6楼  查看完整内容

做一个类比:假如小明买了一个面包,花了一块钱。可他不饿,随即就以一元的价格卖给了小红。那请问小红给小明的一元钱应该记入GDP么?再此交易过程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物品与劳务,而且不去考虑寻租成本,这一元只是起到(面包)服务转移的作用,就不应记入GDP/因此本人认为房租在忽略寻租成本的情况下,其只是起到服务转移的作用,不应记入GDP/

兰亭雅叙 发表于5楼  查看完整内容

在房子里生产的东西还需要其他的生产要素,而房子只是提供其中的防风避雨服务。其他新创造出的物品当然就应记入GDP,但要去除房租。

cnzty 发表于4楼  查看完整内容

那记入GDP的100万应该已经包括在它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服务这句话是不是有点问题,如果100万买的是厂房,那是不是说在这个厂房里面生产出来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记入GDP呢?我的理解是,既然厂房建设当作一种投资,利用其获得产出。那么我觉得如果只是出租房子居住的话,那么居住用的房子的产出就是它作为房子可以被居住的一种服务,也可以记入GDP的。

兰亭雅叙 发表于3楼  查看完整内容

好的/下面才是关键那记入GDP的100万应该已经包括在它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服务--供人居住,如果买主把房子对外出租,那租金就不应该再算入GDP了,因为这些服务不是新创造出来的,它早已包含在100万中了。换句话说房租只是对过去创造出服务的一种转移,从买者手中转移到租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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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ty 发表于 2005-8-16 20:4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肯定是在房子盖好时就记入GDP啊,因为GDP是国内生产总值,并不是国内销售总值,如果在当年就卖出去了这100万就归作消费。如果没有在当年卖出去,就归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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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雅叙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05-8-16 20: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的/下面才是关键

那记入GDP的100万应该已经包括在它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服务--供人居住,如果买主把房子对外出租,那租金就不应该再算入GDP了,因为这些服务不是新创造出来的,它早已包含在100万中了。换句话说房租只是对过去创造出服务的一种转移,从买者手中转移到租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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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ty 发表于 2005-8-16 22: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那记入GDP的100万应该已经包括在它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服务

这句话是不是有点问题,如果100万买的是厂房,那是不是说在这个厂房里面生产出来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记入GDP呢?

我的理解是,既然厂房建设当作一种投资,利用其获得产出。那么我觉得如果只是出租房子居住的话,那么居住用的房子的产出就是它作为房子可以被居住的一种服务,也可以记入GD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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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雅叙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05-8-18 11: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房子里生产的东西还需要其他的生产要素,而房子只是提供其中的防风避雨服务。其他新创造出的物品当然就应记入GDP,但要去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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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雅叙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05-8-18 11:2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做一个类比:假如小明买了一个面包,花了一块钱。可他不饿,随即就以一元的价格卖给了小红。那请问小红给小明的一元钱应该记入GDP么?

再此交易过程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物品与劳务,而且不去考虑寻租成本,这一元只是起到(面包)服务转移的作用,就不应记入GDP/

因此本人认为房租在忽略寻租成本的情况下,其只是起到服务转移的作用,不应记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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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ohost 发表于 2005-8-19 09: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关于这个问题蔓昆《宏观经济学》里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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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雅叙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05-8-20 21:4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大家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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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战士 发表于 2005-8-20 22: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兴建的房屋应该作为投资记入GDP,这没问题吧

房东把房屋出租供承租人居住,属于新创造的服务的价值,也应记入GDP,这没问题吧,但是,要从房租中扣除房屋的折旧,折旧是作为已记入GDP的投资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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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king 发表于 2005-8-20 23: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同意楼上的。100万仅仅是房子本身的价值,房租则是以后提供的服务的价值。所以应该单记,但应该是房租减去折旧。假如房子出租100年后报废,租金总共是200万,那么最终的GDP应该是200万而不是300万或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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