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交换和价值问题时切忌充当知晓一切数值的第三方
很多人在研究商品交换和价值问题时,作为交换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把自己当成了无所不知的人:知晓交换双方商品的生产成本或耗费的劳动时间,知晓生产要素创造的价值量等等。这是很多研究结论出错的原因。
例如在亚当斯密设计的例子中,他知道渔夫捕获海狸的劳动量是猎人捕获鹿的劳动量的一倍,于是断言两者交换比例是一比二,进而得出结论:商品交换比例是劳动量的反比,最后得出结论:“劳动决定价值”。
但在实际的商品交换中,不存在这样一个无所不知的第三者。交换双方不知道对方的劳动时间(就好像你买东西时不知道商品的进货价一样),于是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自己的商品的生产成本、竞争者的报价、自己的需求等等),在讨价还价中努力使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
因此,即使两者劳动量是二比一,最终交换结果也未必是一比二。(详见《资本异论》第一章。)
马克思被亚当斯密忽悠,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但最后不得不为自己的理论贴上无数补丁,例如“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等等等等,但仍然千疮百孔。
充当无所不知的第三方这一现象至今存在。
clm0600 至今给不出测算劳动价值的办法(曾经提出西瓜的生长期就是种植西瓜的劳动时间),却在自己的例子中假设牛创造了 8000 单位的价值。
但在实际交换中,用牛的农民和养牛人双方谁给不可能知道牛创造了多少价值。牛自己也顶多只能知道自己干了多少小时的活。
农民和养牛人就牛的价格讨价还价时,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农民使用牛之后减少的劳动量、增加的收入,养牛人自己养牛耗费的劳动量和费用等等。
双方对自己的劳动的价值的估算是很主观的,也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
如果成交价高于农民对自己的收益的估算,农民必然退出交易。
如果成交价低于养牛人对养牛成本的估算,养牛人肯定不干。
最后成交价必然介于两者之间,具体是多少则受到其它因素,例如竞争情况、双方的谈判能力和毅力等等。
所以,建立在假设数字基础上的论证,看上去振振有词,实际上却暗藏天然的纰漏。
很多涉及交换和价值的问题,久辨不清,往往是一方假设了数值,似乎自己洞悉一切,而对方没有意识到这本身就是原则性错误,于是在枝节问题上展开讨论,结果越辩越乱。
以后大家遇到新的论证时,首先检验对方假设的数值,在实际交换时交换双方是否真的知道,如果不可能知道,立即可以一剑封喉,结束辩论。
(黄佶,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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