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政策事实上一直缺乏明确的目标,唯一有据可查的,是《中央银行法》中的表述“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似乎与通胀目标制有等同的可能,但仔细看来,币值稳定包括对内和对外两方面,而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也并非总是一致性的,正是由于这种含糊性,我国货币政策体现出多重目标下相机抉择的特点。
具体有积极的货币政策 稳健的货币政策
积极的货币政策主要是:
第一, 较大幅度地增加货币供应量,尤其是扩大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考虑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比较富裕但货款需求相对不足,而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相对于贷款需求却显得不足的状况,投放基础货币可以考虑如下方式:一是财政部发长期国债,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购入后转卖给中央银行;二是增加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改变目前实际上存在的对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的限制,对资信和经营状况较好看中小金融机构以再贷款支持,使它们有能力支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和小需镇建设;三是根据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适当提供再贷款,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券,抵冲关键性大中型国有特别是军工企业的部分债务,由央行买入,增加货币供给,化解部分金融风险,从而有效使用沉淀在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过剩资金。
第二, 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完善准备金制度。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会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可运用的资金数量,以支持经济增长。当然,除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外,还应继续改革准备金制度,包括降低乃至最终取消超额准备金存款利息,并将由此节省的利息支出转入中央财政的预算收入,还包括按月平均计算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法定准备金可用于清算,等等。
第三, 下调利率和加快利率市场化相结合。为治理通货紧缩,有必要下调利率,调整利率结构,但同时更应加快利率体制的改革由于连续7次下调利率,我国目前的利率水平已落在低位线上,其他国家相比利率水平并不十分高,因而如果再继续下调,很可能落入"流动性陷阱",尤其是它会进一步加大对人民币汇率的贬值预期。因此,我们应该在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而放开贷款的利率管制,让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对象的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大小来确定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作用,也应逐步通过贴现窗口和中央银行的贷款及公开市场操作来发挥。
第四, 加速货币信贷主体的货币投放积极性和消除货币投放中的障碍。其中主要包括:一是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和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利用股票发行赚取超额利润的情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因而不宜一律禁止证券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融资,要重新制定证券机构参与货币市场交易的规定,使其能够在有效的监管下,进入货币市场融资,发挥其在证券市场的造市作用;二是要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社会信誉,当然其根本措施在于提高其本身素质,但同时也要看到信誉与建立和完善能稳定广大存款人信心的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因而要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保险制度,以促进货币的投放;三是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约束机制,使利润约束与风险约束一样具有严肃性,从而促使加快货币投放的规模和速度。
稳健货币政策:是目前中央银行执行的货币政策,核心内容包括:一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二是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引导贷款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三是执行金融稳定计划,发挥货币政策保持金融稳定的作用;四是在发展货币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货币政策工具改革,实现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