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老先生又在按照他的帮富人说话替穷人办事的主张开始放话了,说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停。
原本这种观点也就热一下,最近忙着译一片很好的论文;而且这又是我极 不佩服的茅于轼老先生说的,实在是不想批驳。但现在看来,这股趋势颇有成气候之象,有些地方政府有所松动了,试着写一点东西。非常欢迎大家拍砖。
这里先把茅老先生的原话引一下,免得大家看得一头雾水。茅:『第一,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套房子能够卖100万,你就不要卖80万,有人出100万,你就应该卖100万,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为什么又不公平呢?经济适用房确实比较便宜,这个便宜从哪儿来?不是经济适用房的钢筋混凝土便宜,不是劳动力便宜,而是土地便宜。是政府低价拿地,拿来盖经济适用房,这个价差来补贴城里人买房,你说这个合理吗?经济适用房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一套房子能够便宜几十万块钱,这个几十万块钱谁都想占,符合条件的也想占,不符合条件的也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利,就有机会贪污。』
第一,经济适用房确实不能创造财富,当然这个财富一定是用GDP算的。 我问你:你现在有一套急着自己住的同一套房子,你是花50万买的还是花100万买的,两者有多少区别?我现在告诉你你创造了100万的GDP你很爽吗? 这是现实分析,从理论上讲:GDP核算的本意绝对是好的,它是想要算一年生产的由最终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或劳务。那么最终的落脚点是什么??商品或劳务,只是这种商品或劳务的价值无法估量,而我们认为,大多数的交易属于自由交易,那么我们可以把交易价格作为这种商品在该社会的价值估量,这才有了现在的GDP估算模式。
但是中国现在是怎么回事?房地产交易量萎缩,为什么萎缩(自2008年7月过后,一直处于低位,09年三个月仅比之前增长1%)?是大家都有房子不想买了吗?我没有数据,但是我不认为如此。那么就是房价的虚高所导致(大家决不要认为房价虚高就是房地产商所想要的,他们愿意整天守着房子等折旧吗?)也就是说中国现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绝对不是一个健康完全的市场,起码这个价格严重偏高了均衡价格,那么这个价格还能否公正的评价GDP? 简单说:一个国家房价稳定,造了两座房子,每个50万。另一国生产水平与之相同,但是房价虚高,造了一个房子卖了100万,然后按他说的两国今年产的财富是一样的。我们有时真的不妨想想马克思的话。
所以单纯拿畸形的出售价格说国民财富是不可取的一个事。说这种行为不创造财富,唉...
第二、效率问题。我们不妨想最佳效率是什么?以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在可移动补偿原则下的社会帕累托最优。如果原本的价格就是偏离均衡的,那么我们现在较低价格出售到底是增加社会福利还是减少呢??
况且,公共行为是只考虑效率的吗?住房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就像吃饭一样,并不能简单的在完美模型下讨论其效率。有个人买不起吃的,你可以说我卖给他饭是没效率的,所以我不干。那政府何必给最低保障呢?这当然是公平问题,茅老先生也接着讨论了公平,也是我认为最可笑的,不妨看看。
第三、政府用剪刀差强制剪掉了一些土地所有者的利润,去补给城里人盖房子,这是很不公平的。在城里盖房子有什么不好?农民工不可以买一些经济适用房吗?中国的光明前途就必须自这一步起:我们不能让绝大多数的人自始至终是农民,必须完成城市化,以后应该是消灭超级大规模城市(比如北京的规模),形成若干大城市,汇聚一大批中等规模城市。只有这样:在农村,人们把土地承包权集中转移给私人,完成大土地机械化作业,让农村真的成为农场而不是现在的集中落后地区;在城市,汇聚了人口才能真正化劳动力优势为增长动力,让孩子们得到比较公平的教育机会(现在农村教育资源真的很匮乏,教师们想要去农村任教的很少,一个同学去了甘肃酒泉支教,带回来的照片看着真是震撼),等等吧,城市化的过程中要完成很多,这是中国想要真正崛起必不可少的一步。
由此看来,农民工进城是历史的必然。尽管现在农民工很多买不起房,甚至是经济适用房,但是工资的事总是可以再想办法,但是如果你的经济适用房压根就不建,我请问茅先生:我们不盖经济适用房,难道拿那些材料来盖贫民窟么?
第四、腐化问题。这个事两方面:一是政府官员掌握分配权,这个会有腐化;第二是有些不合规定的人有其他手段获取指标,也来买这些房子。
先说第二点,茅老先生之前为这个事可谓是殚精竭虑,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前些时网上传的很猛的,经济适用房不要建私人厕所。把我笑爆了,文章我根本没看。茅老先生可能是认为这样富人就不会去买了,真是个坐书斋的。那些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的吗??还不都是出租给低收入者的,你到最后整着谁了?不盖私人厕所就能防止富人买房,脑子进水了。
接着说第一点,会有政府官员贪污。这个我一定承认,三个代表到最后都有钱到戴三个表了。但是可能导致腐败的事我们就不做了吗?那我们什么都别做了(我绝非赞同腐败)。
对于以上两者,我认为,应该透明化申报与分配:某个小区申报人的信息贴在公示栏;谁花多少钱买了多大的房子直接贴一张表在居民区外,适度透漏户主信息,然后社区内居民监督。不符合规定的人买了您瞒得了一时能瞒得了一世?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查处一个那么违规的官员也就连带出来了,重罚一下看看你们规矩不规矩,也就增大了机会成本。
如果你还说,这样显得你很穷,爱面子不想买。那我没办法了,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原理:people face trade-offs。
欢迎大家拍砖啊。。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7 22:56: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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