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李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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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原创]劳动价值论对人类自由意志的绑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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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08:44:00
以下是引用借一步在2009-5-8 16:26:00的发言:
李冬会除了骂人看来不会干别的,纯粹缺乏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人可以化成灰,灰却无法再变成人,这是基本的历史方法前提。自然人类那不是社会,那时只是动物。那应该对应生物学,与马克思何干?

挨骂之人,自有取骂之道.针锋相对与我争论者大有人再,何以惟尔之流讨骂?

逻辑推理?社会是凭空存在的吗?把作为具有动物本能的人与作为具有社会意识的人割裂开来.这就是你的逻辑?休提历史方法,历史是连续的,没有曾经的树上的猿,就没有地上的人,没有原始人群,就没有原始社会,没有原始社会,就没有奴隶社会,没有曾经原始生产方式,就没有后来的商品交换.没有生产,就无所谓掠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9 9:05:47编辑过]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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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09:02:00
以下是引用借一步在2009-5-8 16:37:00的发言:

歪曲事实有时候似乎很有理。注意到没有,个人包括李冬会自己这些想法,好象并不是自己可以独立制造出来的,而是拾人牙慧而已,这类反马克思的大言,不妨查查,连篇累牍。而且与李先生的几乎没什么差别,而且这些发明者早就不朽了

如果我的文章中有前人的观点,我从来都有注明,除非有我不知道的.对于同一个错误,任何反对者最后必然要殊途同归.这毫不奇怪.而这恰恰说明那种错误是无可辩驳的.

不过,我例想听听,有哪个人什么时候在何外如何说过我说的那几种劳动力不是商品的原因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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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09:17:00

那<我就是反对.....>的贴子删就删.删了不通知也无所谓.反正理由我也想像得到.想推翻我观点的人恐怕还未生出来呢!----除非他有颠倒黑白的特异功能.当然,最好的借口那就是没有在国外发表过文章(我国内也没发表过,所以下回不要要求那么高,以免有添洋主子的嫌疑),所以不予理会----这样更好.我乐得清闲.要不,也不过只是杀鸡用牛刀而已.

至于一些更小的小沙拉弥,所谓反驳不过只是一些缺少基本常识的毫无逻辑的臆语,如钱某人那样,反来反去,即承认剥削不必然存在,又承认资本家有创造价值的劳动.---他都不知道自己反对了什么和支持了什么.对这种人,我不回贴子不是那回事,回贴子纯粹是瞎耽误工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9 9:21:02编辑过]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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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09-5-9 10:30:00
我不想跟你谈你那套理论,我只问你到底懂不懂事物之间的界限,动物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界限。你要是不清楚,只能是一套诡辩。资本家不创造任何劳动价值,管理者不等于资本家。剥削是历史的,客观的存在,但不会长久。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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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11:50:00
以下是引用借一步在2009-5-9 10:30:00的发言:
我不想跟你谈你那套理论,我只问你到底懂不懂事物之间的界限,动物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界限。你要是不清楚,只能是一套诡辩。资本家不创造任何劳动价值,管理者不等于资本家。剥削是历史的,客观的存在,但不会长久。

不谈拉倒.鄙人自上网以来,斩于马下者无数,也不差你一个.

你问我界限,我倒要问你,懂不懂二者之间的联系?

"资本家不创造任何劳动价值,管理者不等于资本家。"

呵呵,米粒之珠,也放光华!

------试问:那管理者受何人的管理????那希尔顿小姐怎么不让你去替她管理她的饭店帝国???

那些发达的民主国家的人民为何如此珍视自己手中的选票?他们何不任由随便什么人那怕是傻瓜当国家总统?

而今天的中国人民为何始终得不到真正意义的选择权(这是特定意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9 12:29:30编辑过]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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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09-5-9 12:49:00

管理不是资本家的劳动,资本家只会在意他的钱和可以折算成钱的东西。他的权利就是凭借资本权力选择某个人做工人。至于你所谓的联系,没有黑白的世界里,连黑白也无须谈论。你的选择权还是中国人民的,当然你可以自吹自擂,也可以强奸民意。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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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13:07:00
以下是引用借一步在2009-5-9 12:49:00的发言:

管理不是资本家的劳动,资本家只会在意他的钱和可以折算成钱的东西。他的权利就是凭借资本权力选择某个人做工人。至于你所谓的联系,没有黑白的世界里,连黑白也无须谈论。你的选择权还是中国人民的,当然你可以自吹自擂,也可以强奸民意。

你以为仅仅有钱就可以自然而然地生利吗?中国的两万亿是怎么回事?

项羽手下大将如云,最后死于垓下.刘邦只用三人杰.最终问鼎中原.同样是用人,结果天壤这别.

这说早你对联系的解释?如此说来.人乃至人类社会是上帝在一夜之间创造出来的喽?

选择权?橱窗里只有一件商品,我根本就无从选择.这还不算.,我连选择不要的权利都没有!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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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09-5-9 13:45:00
谢谢你赞成我的观点,正因为资本在资本家手里是死的,钱才不变,因为它没和劳动结合。你到底学过辩证法没有,过程论明白吗,选择?法权是商品吗,你买卖给我看看?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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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09-5-9 13:52:00
谢谢你赞成我的观点,正因为资本在资本家手里是死的,钱才不变,因为它没和劳动结合。你到底学过辩证法没有,过程论明白吗,选择?法权是商品吗,你买卖给我看看?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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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9-5-9 15:05:00
 
以下是引用借一步在2009-5-9 13:45:00的发言:
谢谢你赞成我的观点,正因为资本在资本家手里是死的,钱才不变,因为它没和劳动结合。你到底学过辩证法没有,过程论明白吗,选择?法权是商品吗,你买卖给我看看?

看来你也是一脑袋糨-----余先生..我说钱不能自然生利就是支持你的观点吗?正因为你看到这其中的问题.所以你才认为货币资本家是不劳动的.你认为资本家不劳动的,所以你的钱或资本与劳动的结合只能是货币资本家以外的人了.

我来问你,以一个极端点的例子:就中国目前市场来看,把资本投向生产黑白电视机,与投向彩色电视机,那一种对社会有积极意义?

辩证法?莫提辩证法,用辩证法可以直接打败共产主义.

凡是外在于人且可以为人所支配从而限制支配的某种形式的有用的存在,皆可是商品.

你做生意需要钱吗?需要,但是,你要取得钱本身以用之,你得取得对钱的支配权,整个市场交易,其实从法律上说,就是所有权的交易.而所有权但权能是可分割的.我把钱借你三个月以资周转,我依旧有所有权,但是,我放弃了这个三个月的直接的使用权.而这种使用权对你是有用的,这可以解决你的周转困难等问题.这种使用权是外在于我这个主体的.并且,这三个月的使用权一去是不复返的.从而这意味着我永远地失去了这三个月的使用权,这也意味着我失去了这三个月的对这种支配权的所有权.那么你却得到了这三个月的支配权的所有权.你因此而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试问.没有我交给你的这种权利.你能够获得某种形式的满足吗?你不能!这种所有权对你有没有工具性?有!没有你要它干什么?那么,你应不应当给我报酬?然而,如果你是个笨蛋,把我借你的钱损失了.那么你的损失,很有可能就是我的损失----这要看约定.显然,风险越大,利率越高.那么你是如何损失的呢?你要是从事了对为社会需要的生产,你会损失吗?你不会.......

下面的话还用我继续说吗?如果你足够迟钝,我说也无用,如果你足够聪明,我不说你也明白,至于你基于立场是否认可,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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