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VAR模型的教材及案例,都会建立两个或者三个结构相同的VAR模型进行比较,即每个VAR模型仅有一个变量不同,然后通过脉冲和方差分解进行分析。问题是根据系统论角度看,其实这两个或者三个不同变量的变化都是引起最终目标变化的原因,是不是应该通过建立一个包含所有不同变量的VAR模型,再通过脉冲和方差分解进行分析。这两者的区别在哪?个人认为后者更合理,但很多教材都是用对比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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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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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关于VAR模型建模的困惑,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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