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xiang《国企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412322-1-1.html)。一文中,讨论的是国企是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很显然,讨论这一问题的前提条件是,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作者显然没有明确地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在文章的开头作者是这样论述的:
“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一观点是建立在一定的逻辑基础之上的。国有制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因为国有制是全民所有制。由于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制自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这个证明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所有制形式,其中全民所有制是国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中介。因此在这里我们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再看一看国有制是不是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https://bbs.pinggu.org/thread-412322-1-1.html)。
在这里,作者并没有直接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问题,而只是说明,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要证明国有制是不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证明国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了。
从逻辑上说,即使作者能够证明国有制不是全民所有制,也不能说明国有制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只是全民所有制一种形式,还可以有其它多种形式。也就是说,作者从这一角度进行论证是不可能成功证明论点的正确性的。反过来,即使能够证明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也不能说明国企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象原始社会公有制也可以说是全民所有制,难道这种公有制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为了使问题的讨论能够不断深化,我们还是先来弄清最基本的问题吧: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从这一命题本身我们可以看出:我们讨论的公有制问题,而这种公有制是区别于其它社会形态的公有制,即不同于原始社会公有制、奴隶社会公有制、封建社会公有制和资本主义公有制的公有制。
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本质特征,不仅可以明确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一般区别,同时也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形式的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首先必须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公有制的区别。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各个社会都存在有公有制,这些公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些社会的公有制的主体不是劳动所有者,而且也不体现劳动所有权。
其次,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在改革过程中,许多人提出了员工持股的主张,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做法。那么,员工持股能不能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呢?不能。企业员工,无论是一般职工,还是管理人员,如果他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并取得红利或股息,他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股份是生产资料价值的计量形式,是资产所有者的标志,一个人如果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并凭借所持股份参与企业的管理与利益分配,那他就是地地道道的资产所有者(虽然可能同时兼有劳动者的身份),这一过程只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因此,员工持股制度虽然“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关切度和认同感”,但决不能说“体现了劳动者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原则,形成了资本经营者与企业劳动者共同治理企业的新型治理结构”(赵立新。《经济学动态》2000。04)。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分配权,就必须建立“谁劳动谁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体制。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通过某种途径成为资产所有者,并作为资产所有者取得相应的权利,与实现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是无关的。在实现公有制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由于不是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因而不能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由于公有制度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差别,因此,他们也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要求。因此,如果我们说“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那完全是错误的。
第三,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的区别。劳动者可以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也可以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当劳动者以劳动所有者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相反,如果劳动者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力所有权。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与此相适应,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也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劳动力所有权。
就象谈到资本主义企业就离不开产权一样,谈到公有制企业,谈到社会主义企业,就不能不谈到劳动所有权,因为就象产权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基本权利一样,劳动所有权是公有制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权利。那么,什么是劳动所有权呢?所谓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它和资产所有权相对应,包括劳动分配权和劳动管理权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所有”,它又既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也包括按照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分解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管理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经营”,它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管理体制(即企业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职工按照个人劳动量在企业劳动总量中所占比例行使管理权--即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工一票)。平常我们常说,社会主义企业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是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都可以作为主人管理企业,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无非是说社会主义企业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至于按劳分配,无非是要体现“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原则,满足劳动所有者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劳动所有权本来是常识性的东西,只是人们囿于传统的产权观念,再加上苏联模式的自然影响,以至不能形成对劳动所有权形成明确的认识。
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
钟建民
2009-5-17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