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共同富裕,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上”,我们不能干什么和能干些什么?
有些人不顾中国的社会主义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事实,总想在我们的分配中实践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在这里,我想借习近平同志在谈关于共同富裕时的一段话来劝劝这些人:
“当然,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摘引自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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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那些总想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头上”、总想在我们的分配中实践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并认为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过、实行了、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什么按劳分配为主)者,在这里说说具体是如何实行的,比如:依据的是哪部法律或法规?或者什么条例或者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说说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是如何获得、享受到按劳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