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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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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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4-12 13:03: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7-15 12:01
笔者只不过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观点、主张表达了质疑 ...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的基础之上的分配方式。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的中国,是否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历史条件?如果具备了,当然分配制度就必须依据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来设计,如果尚不具备,那么,显然就该“另当别论”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既与走资本主义道路有本质的区别的历史阶段,又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摘自主贴.     “十年来,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2年的4700多万户;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 人民日报 》( 2023年04月06日第 05 版)


     “民营”经济吸纳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如果再加上非城镇就业劳动者的近三亿农民工,之前传出的在“民营”经济中就业的劳动者占90%并非空穴来风。

       “民营”经济都实行了按劳分配吗?如果对90%的劳动者实行的并不是按劳分配,“坚持、实行了按劳分配为主”的说法还能成立吗?






      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摘自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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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4-15 11:36: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4-12 13:03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 ...



                                           变革初次分配中的收益分配方式——刻不容缓!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4-12 16:34:00 |只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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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历史阶段,是离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无所谓为主还是为辅)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发展阶段,又是在分配实践中决不可继续因袭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按要素分配)的“游戏规则”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方面一直在高喊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另一方面,不但“按要素分配论”流行、泛滥,而且在分配实践中一直因袭着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分配改革中的无所作为,直接导致了这些年来(劳资两级)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与社会贫富分化的不断加剧。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不搞两极分化。要防止、避免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分配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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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23-4-16 05:59: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资本家承担投资风险本身就是一种劳动,这是“心力劳动”。

现在的问题不是资富劳穷,而是官富民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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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4-17 12:19: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4-12 13:03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实现按劳分配为主?        这既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课题,同时又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实践课题。

        “按劳分配”,从《哥达纲领批判》的论述中可知,它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的基础之上的分配方式的预测。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消亡显然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从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历程来看,自世界上诞生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到至今仍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度,无一例外,离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消亡都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起始阶段。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从中国的实践来看,既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消亡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既然已经认识到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可逾越历史阶段,难道从“按资分配”到“按劳分配”之间就没有必要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向着社会主义更高历史阶段“过渡”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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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4-17 17:46: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j58 发表于 2023-4-16 05:59
资本家承担投资风险本身就是一种劳动,这是“心力劳动”。

现在的问题不是资富劳穷,而是官富民穷。
资本家承担投资风险本身就是一种劳动,这是“心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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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在前面指挥打仗才叫心力劳动,刘禅在后面吃喝玩乐等结果,算个毛的心力劳动!

现在的问题不是资富劳穷,而是官富民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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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转移话题!官富民穷是另一个问题。
而且其中的是非很明显,根本不需讨论,大家心里都明白,就看你有没有胆子了。
有胆子你就去闹吧,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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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23-4-17 21:21: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历史唯物论认为,确定一个社会形态发展变化的规律的主要因素,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首先必然导致社会分工的发展,而社会分工的发展就等于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所谓社会分工,就是指的在社会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某一部分人专门生产某些产品,或者是产品的某一个品种,或者是产品的某一部分。只要分工不是出于完全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们在社会生产劳动中所从事的角色就是由外在的力量强加于他的;这种外在的力量赋予每个人以特殊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确定了他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的特定关系;人们终生从事同一种职能,由外在的力量把人们在生产劳动中所从事的角色固定下来。由此导致不同的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其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的不同,因而从社会中领取劳动所得的多与少的不同。从而使人群划分为不同的阶级。社会分工的每一个阶段决定每个人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每一种不同的相互关系;因而对应着每一种不同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分工的存在必然导致商品经济;由于分工的存在,导致个别劳动必须要经过商品交换这个环节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而在这个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必须以价值量为依据实行等价交换.而价值的大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私有制。
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麽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
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不言而喻,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因此,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自发的分工必须消灭。
现在,这已不再是什么幻想,不再是什么虔诚的愿望了。在生产力发展的当前情况下,只要有随着生产力的社会化这个事实本身而出现的生产的提高,只要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障碍和破坏、产品和生产资料的浪费,就足以在普遍参加劳动的情况下使劳动时间减少到从现在的观念看来非常少的程度。
消灭自发的分工,也不是只有靠牺牲劳动生产率才能实现的一种要求。相反,它已经被大工业变为生产本身的条件。“机器生产不需要像工场手工业那样,使同一些工人始终从事同一种职能,从而把这种分工固定下来。由于工厂的全部运动不是从工人出发,而是从机器出发,因此不断更换人员也不会使劳动过程中断……最后,人们很快就可以学会使用机器,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专门培养一种特殊的工人成为机器工人”。但是,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方式不得不继续实行自发的分工及其僵死的专业化,虽然这些在技术上已经成为多余的了,于是机器本身就起来反对这种时代的错误。大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我们已经看到,这个绝对的矛盾……怎样通过工人阶级的不断牺牲、劳动力的无限度的浪费、社会无政府状态的洗劫而放纵地表现出来。这是消极的方面。但是,如果说劳动的变换现在只是作为不可克服的自然规律并且带着自然规律在任何地方遇到障碍时都有的那种盲目破坏作用而为自己开辟道路,那么,大工业又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大工业还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用适应于不断变动的劳动需求而可以随意支配的人,来代替那些适应于资本的不断变动的剥削需要而处于后备状态的、可供支配的、大量的贫穷工人人口;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从而避免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那种间接的转化过程;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这就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地方被人们忽略了: “使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从而避免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那种间接的转化过程” 仅仅通过行政命令是无法实现的。这一目标必须通过社会分工的消亡来实现;由于社会分工的消亡,才能导致商品经济的消亡,因而劳动者的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而不经过商品交换的环节.很显然,只有当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整个社会生产才能自然而然地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从而计划经济就不再是通过行政官僚机构强加于社会的,而是整个社会在没有任何外在强制力量的情况下自发地实现的.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在于,恰好正是由于劳动者的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而不经过商品交换的过程;因此,因此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每个人的劳动直接地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由于没有商品交换,也就不可能有价值,因而也不可能有货币.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社会物质财富分配的唯一可能的分配方式就是: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的个别劳动时间.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个别劳动时间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因此,除了这种分配方式,不可能有其它的分配方式。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的计划经济思想,与斯大林的计划经济思想存在重大的差别,首先马克思的计划经济思想,其经济的计划性不是外界强加的,而是整个社会自发地形成的。其次,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原则,也是自发形成的。是全社会除了这种分配方式,不可能有其它的分配方式。
在今天,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已经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革,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社会分工还没有完全消亡。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还存在。因此商品交换依然存在,价值规律依然在起作用。因此,劳动者的个别劳动不能直接转换为社会劳动,而必须要经历商品交换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只能是劳动力的买卖过程,劳动者使用劳动力创造全部价值,而他自己只获得劳动力的价值,而企业则获得剩余价值。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剩余价值归国家所有,并且由国家用于全社会的公共消费,包括扩大再生产和社会福利等等。但是,劳动者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仍然是成立的,只不过是以公共消费的形式。但是,这和资产阶级法权没有任何关系。资产阶级法权,是在社会分工已经完全消亡之后,从而已经完全不存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情况下,从而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情况下,从而是劳动券而不是货币的情况下才说的。而我们所处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当社会分工在全社会的一切领域中完全消亡的时候,个别劳动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商品经济才真正退出历史舞台,因而价值才彻底消失,按劳分配才会发展到完全的形式;因而自发的社会分工的彻底消亡只能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特征;而不是它的初级阶段的特征。但即使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资产阶级法权依然存在。
我们可以看出,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建立的军事共产主义,实际上是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高级阶段的特征建立起来的。这不符合历史现实。而列宁开始的新经济政策,恰好是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列宁还来不及把他的实践总结上升到理论的地步,就去世了。结果留下无限的愦憾。此后以斯大林等人为首的共产主义者,都没有正确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走了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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