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不同价值的统一度量,促进社会科学的重大发展(1)
仇德辉
价值的形式多种多样,价值的运动变幻莫测。从使用途径来说,有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和生产资料使用价值之分;从表现形态来说,有物质类使用价值和精神类使用价值之分;从作用方向来说,有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之分;从附着物来说,有自然资源使用价值和劳动产品使用价值之分;从使用主体来说,有个体价值、集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之分;从社会领域来说,有经济价值、政治价值和文化价值之分;从作用对象来说,有真假性价值、善恶性价值和美丑性价值之分;等等。价值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功能特性变幻莫测,看起来根本不可能进行统一计算,其实不然,只要有了正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各种价值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实现对于不同形式、不同类型价值的统一度量。
一、关于价值统一度量问题的争论
长期以来,人们被价值复杂的表现形式所迷惑,看不到它们在深层次上的统一特性或通约性。许多人认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价值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东西,因而根本不可能进行统一度量。有人甚至声称自己用“逻辑论证的方法”在理论上完全否定了统一度量的可能性。人们之所以会否定价值统一度量的可能性,主要基于如下原因:
1、价值主体特性的不确定性。它是指事物对于不同生理、心理和精神素质的主体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事物对于同一主体的不同生理、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变化状态也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价值的主体特性决定了任何事物的价值会随着使用者素质和状态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价值客体特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它是指不同品质特性的事物对于使用者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事物的品质特性是复杂多样的,可以分别用物理的、化学的或数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度量,如物体的几何尺寸可用“米”来度量,质量可用“千克”来度量,化学能量可用“焦耳”来度量。
3、价值介体特性的可变换性。它是指事物对于不同的环境条件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对于同一环境条件下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区域内也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价值的介体特性的可变换性,使事物的价值表现出较大的不确定性。
4、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的不同步性。它是指主观价值总是或多或少地偏离客观价值。主观价值是客观价值的主观反映,其大小受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因素的影响,必然会随着人的欲望、感情和情绪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5、价值类型的多样性。价值可分为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两大类型,理论界长期没有解决这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长期将它们分别置于具体范畴与抽象范畴两个不同范畴之中。
事实上,价值的以上五种特性只能说明价值的复杂性,而不能说明所有价值不能进行统一度量。
二、实现不同价值统一度量的历史必然性
价值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动力源,人类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价值的生产活动与价值的消费活动,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在本质上就是价值的运动与变化,因此价值理论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社会控制、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历史趋势是精确化、客观化与系统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精确化、客观化和系统化的社会科学做为理论支持,为此必须首先实现价值理论的客观化、精确化和系统化,而对价值的统一度量是实现价值理论客观化、精确化和系统化的前提条件。
1、社会管理精确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时,社会事物较为简单,社会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直接的、线性的方式进行宏观的、粗线条的控制与管理,社会生产力对社会科学的精确性要求不高,推动社会科学朝精确性方向发展的动力并不太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事物的复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通过简单的、直接的、线性的方式进行宏观的、粗线条的控制与管理,将会产生越来越明显的偏差与失误,并由此产生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危害,推动社会科学朝着精确性和客观性方向发展的动力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社会分工日趋细微,社会结构日趋复杂,社会控制的手段也随之越来越丰富多样、准确及时,各种法律条文日趋具体化、精细化,这就在技术上产生了对社会科学精确性越来越高的要求,从而在技术上产生了对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精确性越来越高的要求。只有实现价值的统一度量,才能提高价值理论的精确性,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科学的精确性,从而推动社会控制、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精确性发展。
2、社会管理客观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和评价要受到众多主观因素(特别是感情因素)的制约,而这主要取决于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利益关系(特别是经济利益关系),各种社会科学因而很容易带有强烈的民族性和阶级性。这种由利益关系所引起的“先入为主”的主观因素(特别是民族感情和阶级感情),诱导人们形成非中性的、非客观的、非理性的观察态度,这就容易形成代表不同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的“社会科学”,而且互不妥协,各自为政,从而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进而严重地影响着人们对于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价值虽然具有很强的主体性(即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主体将会有着不同的价值),但价值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科学虽然具有强烈的主体性,但社会科学本身是客观的。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时,社会事物与社会规律较为简单,人们只需要凭借简单的主观认识方式就可以较为正确地反映社会事物及其规律性,并可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即使由于认识偏差而导致了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上的失误,也容易及时地予以纠正与弥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事物与社会规律越来越复杂,通过简单的主观认识方式将会产生越来越大的认识偏差,并由此产生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危害,一旦因认识偏差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也难以进行及时地纠正与弥补,这就在技术上产生了对社会科学客观性越来越高的要求,从而在技术上产生了对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客观性越来越高的要求。只有在确定了客观的判断标准与度量尺度以后,才能实现价值的统一度量,才能提高价值理论的客观性,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才能推动社会控制、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客观性发展。
3、社会管理系统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与文化系统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各个子系统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动态的、非线性的关系,而且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为前提。科学的社会管理必须要有强烈的系统性思想,而系统性思想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概念体系的一致性,逻辑关系的层次性,尺度标准的统一性,关联因素的辩证性,协调关系的全局性。科学的社会管理必须要有正确的社会科学作为理论支持,然而目前的社会科学严重地缺乏系统性,具体表现为:不同学科的社会科学之间在一些基本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和矛盾(例如,关于价值的定义),许多事物之间逻辑关系的层次性没有理清(例如,关于经济、政治与文化之间逻辑关系的论证),不同学科的社会科学之间没有统一的尺度标准(例如,关于统一价值尺度的确立)。这主要是由于目前的价值理论在系统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危机,不同学科的社会科学(特别是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价值工程学等)在价值定义、价值判断标准、价值度量方法、度量单位、发展特性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例如:在价值哲学或哲学价值论中,价值所表示的主要是伦理与道德等方面的含义,其大小用真善美(或假丑恶)的程度来衡量;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所表示的是商品中凝聚的人类一般劳动量,其大小用劳动者生产该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在经济学中,价值所表示的主要是商品的生产费用或劳动成本,其大小用商品在生产、交换和消费时所耗费的货币量来衡量;在价值工程学中,价值所表示的是功能与成本的比值。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各个子系统的结构越来越复杂,关联性与相互制约性越来越强,从而在技术上产生了对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系统性越来越高的要求。只有实现价值的统一度量,才能有效地提高价值理论的系统性,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科学的系统性,才能推动社会控制、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系统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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