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济学里,价值的单位和价格的单位一样,都是“元”。这是完全错误的,实质是把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
按照定义,价值是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价值的单位应该是时间的单位,例如天、小时等。假如劳动一标准天为8小时,那么一个人干8小时就可以叫1工。
假如一顶帽子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3工,那么这顶帽子的价值就是3工。
工价:价值的价格就是工价。
假如一顶帽子卖6元,那么在帽子上,1工的价格就是2元。
假如一把斧头的价值是2工,卖12元,那么在斧头上,1工的价格就是6元。
假如一工人干8小时,得工资5元,那么这名工人1工的价格就是5元。
由于价值和价格没有固定不变的比例,所以价值不能用元来表示。1工是多少元?不好说。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商品,工价都不同。
因为价格体现的是商品的交换比例,所以,如果所有商品的工价都相同,那么所有交换必定都是等价值交换。
例如:一顶帽子的价值是3工,卖6元;一把铁锨的价值是6工,卖12元,它们的工价都是2元/工。那么,卖2顶帽子就可以买一把铁锨,实质就是做帽子的裁缝用6工的价值换了铁匠6工的价值,所以是等价值交换。
而实际上,商品的工价不可能相同,所以等价值交换不存在。
一般来说,在交换中,哪种商品的工价高,哪种商品生产商就占便宜,就会富裕。
澄清价值的单位,把价值的单位和价格的单位区别开,在经济学上很重要。
——摘自鄙人的《经济学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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