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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经济学的“思维”和“语言” |
遵循《道德经》关于事物“本质”(道和德)研究传统,劳动价值论拒绝唯理论的建构,也就不能被认为是解释学。因此,无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唯有在劳动时才创造价值”、“只要劳动即能创造价值”、“只能是劳动,而不是其他什么‘事物’,能够创造价值”等等说法,本质上,都是行不通的。“只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没有摆脱“定义法”语义束缚,把人类劳动视为人的自然行为意义的“人的劳动”,强调“人的劳动”本体论。于是,一方面是只有劳动(要素)唯一地创造价值,另一方面是全体要素全部地创造价值;从而在形式上,劳动价值论似乎是彻底输给了要素价值论。“只有论”显然和“全部论”相呼应,并制造二者的语义对立。可见,这是“要素论”惹的祸。⑦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我们需要跳出解释学窠臼:仿佛价格是由价值予以解释的,而价值则只由劳动予以解释。甚至不应当归结为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选择问题,而根本就是否决“用劳动给价值下定义”这种做法。例如“机器替代劳动”,并非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抓住的表面现象问题,实质问题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发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历史变化和所产生的社会后果,它造成人类劳动能力的全面退化(是属于“道”和“德”层面的规定)。同时,它也可能造成误解:劳动作为“要素”在地位上让位于机器,仿佛是历史选择上的一种必然性规定。[10]

九楼注释:
⑦“全部论”的错误,我们姑且不谈,所谓的“只有论”显然是混同了劳动实体和社会生产条件的规定。但是,把劳动看作为“生产要素”——无论物质要素还是社会要素,本质上,都是在回避对生产关系的社会历史考察。其结果是“使经济科学的科学性只能构建在粗糙的概念与数据谎言之上”,从而,在方便了“经济学的微观构图”的同时,最终是用“物象化理论”替换了资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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