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杨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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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浙大论文造假教授贺海波再就业湖北某高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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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yidao134 发表于 2010-9-4 12:34:09
抄袭行为是必须要严厉打击的。当然不是说让人家永世不得翻身。贺要想证明自己,就拿好的研究成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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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ulus2009 发表于 2010-9-4 19:46:42
大家不要揪住这个不放了,他已经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了代价,况且现在他并没有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只是“打杂”而已。且看下面这位曾经的“剽
客”吧,

16.

杨大楷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面上项目

证券分析师预测品质 、市场反应及监管模式研究



活的何其滋润,如果要揪住贺海波不放,那杨大楷,戴国强、杨瑞龙等一些曾经有前科的人又应该如何处置呢?这几位非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实权在握,活的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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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Q2222 发表于 2010-9-15 11:28:45
加油机油!!!!!!!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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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lex66 发表于 2010-9-15 16:51:53
kao 没必要追着 人家 ,他也不容易, 估计有人要喷我了, 如果上下一起罚,那没话说,现在小人物被罚,大牛 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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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ai5804 发表于 2010-9-15 17:24:27
都不容易啊,也挺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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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e2012 发表于 2010-9-15 18:59:02
他的代价不小呀,是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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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01 发表于 2010-9-15 19:09:13
算了吧,学者也不容易,托马斯.阿奎那都写了《论宗教宽容》 ,我们为何不能宽容自己的同行。我是只反贪官,不反学者。学者们可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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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_lotus 发表于 2010-9-15 22:14:29
不能一棍子打死的,人的最基本权利是生存,还是要同情他的,在很多时候想想,可能是制度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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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0-9-15 22:28:53
在天/朝,你没有权势,就只能低人一等,委曲求全。
只许……放火,不许……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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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129 发表于 2010-9-18 08:31:23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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